
文明论丛之十七中国文明是否需要超越性根基?——一神论、自然法,还是“公共超越”?
文章探讨中国文明稳定所需的“超越性根基”(T)是否存在且独立于权力,提出一神论、自然法与“公共超越”三路径,并指出传统“天”常被皇权吸纳。结论认为文明不必宗教统一,但须确立高于权力的人格原则、真理空间与规则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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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探讨中国文明稳定所需的“超越性根基”(T)是否存在且独立于权力,提出一神论、自然法与“公共超越”三路径,并指出传统“天”常被皇权吸纳。结论认为文明不必宗教统一,但须确立高于权力的人格原则、真理空间与规则边界。

论自然法自足性:阿奎那视其为参与永恒法并受神法补充;启蒙把自然法改为理性自律与共识,致尊严与权利可撤回、文明失稳。保守主义欲重连超越以限权护权。

文章讨论文明需“高于城邦”的裁决源。自然法靠理性共识立正义,但缺超越根基易成多数意志。唯承认先于制度的超越道德秩序,才能稳固人类尊严与文明底线。

愿在中国转型的新十字路口,我们都不再迷茫、犹豫,在制度中不忘信仰,在法律上仰望真义,在技术治理之外,坚定文明的方向。愿转型中国,不仅有法制、有制度,更有灵魂、有正义;这,才是告别2000年秦制,跨越“文明三峡”后的人心所向、大道所归、福运所在!

俞梅荪对赵晓教授探讨法律思想的课程深表赞赏,强调法律需有伦理基础。他认可赵晓跨学科视角重审商鞅变法,称深受启发并承认赵晓为人生老师,表现出真诚与钦佩。

赵晓的文章认为,自由源于上帝的自然法,是神赐的权利,而非人类制度产物。唯有信仰才能保障真正的自由,这一观念深刻影响了西方的政治文化与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