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斩首是否合法?”到“谁有权利定义合法?”——战争、国际法与文明秩序的终极问题
文章借美定点清除争议,指出国际法假设“正常国家”,革命政权破坏秩序时合法性取决于谁定例外;国际秩序终靠信仰、制度与权力及共同道德支撑,并揭示其源自文明的尊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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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借美定点清除争议,指出国际法假设“正常国家”,革命政权破坏秩序时合法性取决于谁定例外;国际秩序终靠信仰、制度与权力及共同道德支撑,并揭示其源自文明的尊严观。

文章提出文明秩序三定律、四层结构与合法性五级阶梯,指出信仰塑造文明与秩序,法律仅为表达,战争合法性需从文明共识与力量—秩序—法律综合评估,以解释美伊冲突。

文章以“信仰—秩序—法律”模型指出:法律不能自生秩序,文明共识裂解则国际法被各自解释;以伊朗童婚与美伊斩首争议为例,强调合法性需信仰、秩序与法律共同支撑。

文章以“文明秩序冰山模型”指出,国际法仅是表层;信仰塑文明、文明定秩序、秩序生法律。美伊冲突等争论无解源于深层秩序与文明差异,法律难独立维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