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美以对伊朗战争,重思“人民战争”
作者:赵晓
一、问题的提出:谁代表“人民”?
“人民战争”这个词,在中国语境中,几乎天然带有一种道德光环。
我们从小被教导:
·人民,是正义的
·人民,是智慧的
·人民,是高贵的
·人民,是历史进步的主体
从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公意”(General Will),到20世纪政治叙事中的“人民至上”,似乎都有一个隐含前提:只要是“人民的战争”,就一定是正义的战争。

然而,“人民支持”,从来不是正义的证明。一个反例就是:纳粹德国,正是在“人民的欢呼中”走向灾难。所以,问题来了:
👉谁是人民?谁代表人民?人民是否真的在其中?
究竟什么样的战争,才真正称得上是“人民战争”呢?
二、第一阶段:理想化的“人民战争”
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我中小学的学习中,传统的“人民战争”,尤其在20世纪革命叙事中,被描述为:
·敌人陷入人民的汪洋大海
·群众支持,正义必胜
·权力来自人民,战争服务人民

这种叙事,本质上是一种政治神学:
👉人民=正义
👉人民=合法性
但它有一个致命问题:它默认人民是真实的存在,“人民不会被操控”。
三、第二阶段:堕落形态——“绑架人民的战争”
在我长大后,特别是观察恐怖战争,现实逐渐撕开了这个神话。在中东,我们看到另一种“人民战争”:
·武装组织藏身于平民之中
·军事设施设在医院、学校、居民区
·平民成为“人肉盾牌”或“人肉炸弹”
典型如哈马斯等组织。

很显然,当战争把平民武器化时,它就已经不再是“为人民而战”,而是“以人民为代价的战争”。这时,“人民战争”发生了本质变形:
👉根本上不再是人民主动参与战争
👉而是人民被迫成为战争的一部分
这,与其号称“人民战争”,不如说是:“绑架人民的战争”。其本质,是把人民当人质,对人的彻底工具化、武器化。
四、第三阶段:极权主义——国家对人民的战争
随着观察与思考的进一步深入,我看到了更深一层:极权主义。历史已经反复证明,恐怖主义与极权主义是一体两面:
·恐怖主义一旦掌权,往往转化为极权主义
·极权国家最擅长的,就是“以人民之名压迫人民”

从斯大林(Joseph Stalin)到其他“天降伟人”,无不:
·大清洗
·大饥荒
·群体镇压
这些都发生在“人民政权”的大旗之下。于是,逻辑彻底反转:“人民战争”→“对人民的战争”。
五、第四阶段:一个新指标——“平民伤亡比例”
而这一次,美以对伊朗的战争(及其相关行动),让我注意到一个新的衡量指标正浮现出来:平民伤亡比例(civilian casualty ratio)

这不是宣传口号,而是一个极其关键的文明指标:
·战争是否尽可能区分平民与战斗人员?
·是否优先打击指挥系统,而非无差别毁灭?
·号称正义的战争,是否减少无辜生命损失?
这,其实对应现代“正义战争”伦理中的两大原则:
1.区分原则(distinction):必须分清“谁是战斗人员,谁是平民”。
在正义战争理论中,这是最基本的底线:
·只能攻击军事目标
·不能故意攻击平民
·必须尽量避免伤及无辜
换句话说:不是所有在战场上的人,都可以被当作敌人。这条原则的文明意义在于:它承认:即使在战争中,人仍然不是工具,而是需要被保护的对象。
2.比例原则(proportionality):打击必须“值得”,不能造成过度伤害。
即使目标是合法的军事目标,也必须考虑:
·这次打击带来的军事收益
·是否远大于可能造成的平民伤亡
如果:伤害明显超过军事必要性,那这次行动就是不正当的。换句话说:不是“能打就打”或“不惜代价消灭敌人”,而是“值不值得打”。
区分原则,限制“打谁”;比例原则,限制“怎么打”。这两个原则放在一起,就是一句话:战争可以杀敌,但不能随意伤人;可以取胜,但不能以无辜者为代价。
两者共同构成:把战争从“野蛮”拉回“文明”的最基本边界。
六、一个惊人的转变:“人民战争”=“让领导先走”
为什么?如果用一句中国古话来概括这一逻辑,其实就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但今天,它在“正义战争”伦理下被重新定义了:不是战术,而是伦理。也因此,“让领导先走”才是真正的“人民战争”。

“人民战争”=“让领导先走”的深层含义是:
·优先打击决策者
·优先摧毁指挥系统
·尽量避免平民伤亡
换句话说:把战争的代价,从“不惜以人民为代价”转移回“让好战的权力先付代价”。
真正的文明战争,不应该让无辜的人民为战争负责,而是让发动战争的权力责任者承担代价。
七、真正的“人民战争”必然是“人道战争”
到这里,我们可以重新定义“人民战争”了。人民,不是战争的资源或代价;而是战争必须保护的对象。真正的“人民战争”:不是“人民参与的战争”,而是“保护人民的战争”。
真正的人民战争,必须满足:
·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被优先保护
·平民永远不是工具,而是目的
·战争不是吞噬人,而是限制暴力
·一句话: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民有、民治、民享)

这,也才符合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从基督教伦理所主张的“正义战争”(Just War Theory):
·战争必须有正当理由
·战争必须有正当手段
·战争必须尽可能减少无辜伤害
八、从“公意”到“个人”:文明的真正转向
我们终于可以看清一个深层问题:从卢梭开始,现代政治强调:公意、人民、集体。
但真正的文明,最终必须回到:人本身、个体本身、生命本身。不是抽象的“人民”,而是具体的、有血有肉的、各不一样的,一个一个有尊严的人。

九、结语:谁在为谁而战?
战争不会消失。
但文明秩序可以决定:
👉战争是吞噬人还是保护人
👉权力是否可以牺牲人民还是必须为人民负责
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
是否高喊“人民战争”的口号
而是:
👉战争,是否仍然把人当人?

一句话的结束
👉
凡是让人民去死的战争,
都不是人民战争;
只有尽可能让人民不死的战争,
才配称为真正的“人民战争”,正义战争,文明战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