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薇:赦罪之恩超越人的传统
作者:雪薇
一、小孩子的神学问题
中国式的父母或长辈与孩子沟通时,普遍持居高临下的态度——要求孩子这样或那样,而且基本围绕着物质问题(例如饮食问题、作业问题等),只管孩子吃喝长大就行了,鲜少进入灵魂和精神的领域。很少思考:与孩子之间的互动能否使孩子在灵魂上得到造就和益处?有没有容许孩子说一些“废话”或问一些看起来很傻的问题?是否把孩子的好奇心抹灭了?其实,如何跟孩子交流是一门很深的学问。

1.我童年时的神学问题:来世的我会怎样?
我7岁以前,住在农村姥姥家,那时很穷,但是姥姥、姥爷很爱我,所以,我过了一段“穷且快乐”的童年时光。因为姥姥、姥爷的爱,容许我胡思乱想,所以,我很好地使用了“胡思乱想”的自由权利。那时候,农村孩子们一起跳格子、跳皮筋、跳绳、抓人游戏,都是在户外玩耍。有一次我走到村子东头的一棵大树下,心里想了好几个问题:比如,来世的我如果再来到这个营盘村,会不会知道很久以前,我就在这个村里生活过?(当时“来世”这个观念我不知道从哪来的,但这是不是一个哲学问题或神学问题呢?)假如不知道,我要做个什么记号,让来世的我能够知道,以前的我在这里生活过?要不要就在村头这棵最大的树上刻上一个特别明显的记号,使来世的我能够认出来?来世的我,怎么能认出来这个记号是今世的我刻的,而不是别人刻的呢?最后思来想去,觉得来世的我无法知道这是谁刻的,也没有办法知道今世的我曾经在这里生活过。两个都是我,但无法认出来。
小孩子“胡思乱想”的很多问题不是有关哲学的就是有关神学的,我们应当保护好孩子思想的火花,否则他们的创造性就败在父母的教育之下,从而损失了极大的一笔财富。小孩子也可以问出很深刻的问题,但父母可能因答不上来而恼羞成怒责备小孩,这是错误的沟通方式。父母应该换一种方式说:你这个问题很有趣,我以前没想过,我得想一想,今天我可能答不上来,以后再回答你,等等。父母应学会用爱的方式、允许思想自由的方式,与孩子沟通。很多时候孩子思想贫乏的罪魁祸首就是父母,所以最先应该悔改的人就是父母,一定要给孩子思想驰骋的空间。
政治课本里教的马克思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有反作用,但是意识不能脱离物质而单独起作用。”如果你真相信这个理论,推论就是:如果人的物质肉身死了,那人的意识无法独立存在、必然同时归于无有。这就是“人死如灯灭”,活着的时候尽量吃喝玩乐,死了就一了百了了的思想。真是这样吗?你信吗?
人如果是物质(身体)为主,意识不能独立于物质存在,那么,肉身(物质)死了以后,就没有下一世意识或者肉身还活着的可能,怎么可能有来世的我和今世的我如何相认的问题?可见我在儿童时期,并不相信“人死如灯灭”的结论。但我们从各级学校学习到的知识,也不能回答小学一年级学生的提问。知识是从外部获得的,信仰是内生性的。我长大以后从学校获得的知识和我心中所信的是有冲突的。
我在刚上小学的时候,思想就已经自由地突破了“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框框,认为会有来世,虽然这个表达有点“佛教”的语言,但并不是“转世”的那种想法,更像是《圣经》里面讲的灵魂永存的思想。如何解决这个思想的冲突?这才是教育应当解决的问题。
多年以后,我在日内瓦工作期间,读了柏拉图的《苏格拉底最后的日子》,才知道我童年的思想与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的观念相同,他们认为灵魂是永活的。柏拉图作为苏格拉底的学生,亲眼目睹了苏格拉底被控告蛊惑青少年。在雅典公开开庭中,发表了《自辩词》。经过正当程序审判以后,他被501名雅典陪审员投票判处死刑。虽然经过了正当程序,但并不能保证该案不是个冤案。实体法问题是:思想言论与主流思想不同,应不应当被定罪?答案是不应当被定罪。但最终陪审团判苏格拉底有罪,这叫“定罪无禁区”。
后来刑法学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和言论自由原则都是对苏格拉底、耶稣等冤案深刻反思的结果。“罪刑法定”意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亦即法无禁止即可行。“言论自由”即:言论不能定罪,不能因言获罪。当时最古老的雅典共和国虽然有民主,但宪法并没有思想言论自由原则,也没有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原则。苏格拉底似乎知道自己的案子一定会成为冤案,柏拉图在《自辩词》中记载,苏格拉底在雅典法庭辩护时最后一句话说:“Now it is time that we were going,I to die and you to live,but which of us has the happier prospect is unknown to anyone but God.”汉语翻译为:“现在,我们该走了,我要赴死,你们要活着,但我们双方谁能有更幸福的前程,无人知晓,除了上帝。”

柏拉图在《苏格拉底最后的日子》记载,在苏格拉底被执行死刑前一个多月,他与探监的弟子们讨论的一个话题,就是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向弟子斐多证明一个命题:人的灵魂是不死的(Immortal)!弟子斐多把他的推理过程记载下来,书名就叫《斐多书》或《斐多篇》。苏格拉底坚信灵魂不死,他相信人的肉体死了,但灵魂还会活着,并且会有更好的未来。所以他拒绝了弟子们要协助他从监狱中逃出去的劝说。苏格拉底用推理说服他的另一位弟子克雷托,不能违背雅典共和国的法律,既然经过正当程序审判,就要维护整个法律体系的权威和效力。克雷托把苏格拉底的这个言论记载在《克雷托书》中。柏拉图把《自辩词》《斐多书》与《克雷托书》三篇长文都收录在《苏格拉底最后的日子》一书中。
《苏格拉底最后的日子》是英国每代国王都要学习的基本书籍,因为这里面有国王如何治理国民的深刻道理,是一本非常好的书。读完这本书的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有很多蓝色的闪电在我的脑海中频繁闪耀,似乎这本书像是闪电一样打通了我的脑回路。它和我儿童时期问的那个问题对接上了,在来世的我,更多是我的灵魂,不是肉身,灵魂是不死的,所以才有会追溯自己前一生的可能性。
当我接受基督信仰以后,知道了我们的知识缺了一块基石:神学学科。灵魂的问题,是神学研究的对象,但中国人基本上不学这个学科。神学是认识上帝的学问,加尔文《基督教要义》开篇就说:“人如果不先仰望神的面,并根据对祂的沉思谦卑地省察自己,就不可能清楚地认识自己。”不了解神的伟大,不了解神的善恶观,没有镜子可以照,就不可能了解人的败坏。《圣经》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我们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本书。上帝用《圣经》向我们启示关于“祂是谁”“我们是谁”“我们怎么回到祂那里”的知识。我们是上帝创造的,我们认识自身的说明书就是创造主上帝所写的《圣经》。但如果我们相信马克思的无神论,不去《圣经》里找关于人类的终极启示性的知识,我们就会既不认识上帝,也不认识自己,更不认识“人的灵魂是可以永生的”这个客观事实,这是多么可怜啊!《圣经》告诉我们灵魂不仅不死,还要面对审判。苏格拉底也提到了会有灵魂审判,但他不知道法官是谁。因为在他的时代,《新约·圣经》还没有成书。我们的学校基础教育里并不包括这些内容,但这些却是对我们人生非常重要的内容。

《圣经·路加福音》16章主耶稣讲了拉撒路与财主的故事:
有一位财主生前荣华富贵,但是不曾接济在他门前讨饭的流浪汉拉撒路。财主死后,发现自己的身体虽死了,但灵魂落在“阴间”(hades)还有意识,他看到讨饭的流浪汉拉撒路反而在另一个被主耶稣称为“乐园”(paradise)的地方(即与主同在的地方)。
《路加福音》16章23至31节:“他在阴间受痛苦,举目远远地望见亚伯拉罕,又望见拉撒路在他怀里,就喊着说:‘我祖亚伯拉罕哪,可怜我吧!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亚伯拉罕说:‘儿啊,你该回想你生前享过福,拉撒路也受过苦,如今他在这里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这样,并且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财主说:‘我祖啊,即是这样,求你打发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为我还有五个弟兄,他可以对他们作见证,免得他们也来到这痛苦的地方。’亚伯拉罕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的话可以听从。’他说:‘我祖亚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到他们那里去的,他们必要悔改。’”亚伯拉罕说:‘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
这里,我们看到好人、坏人死后灵魂都活着,都有意识,可以交流,但是分别住在不同的区域:一个在“乐园”,一个在“阴间”。它们中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是上帝所设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也看到,财主知道,要劝兄弟们在今生“悔改”才能得救,死后才能到蒙福的乐园。而“悔改”是要信上帝,并按照上帝的道德律悔改的,都写在“摩西的书”,就是犹太人的《旧约》摩西律法书里面。摩西和先知的书都记载了“耶稣是弥赛亚”的具体内容,预言了弥赛亚从生到死到复活的历程,以及救赎主的身份。但是,由于五弟兄的心刚硬,他们不去读摩西写的经书,不查考,也不信。而《圣经》就是福音书,记载了上帝的大能,祂在历史上带领以色列分开红海出埃及的神迹奇事,还赐给他们律法。如果兄弟们不信摩西在经书上记载的上帝,他们也更难信流浪汉拉撒路所作的见证为真。人心的刚硬和狂妄阻拦他们寻求和归向真神。
《圣经》回答了我一年级时候所问的问题,答案是人死后灵魂还会活着,灵魂有记忆,能记起死之前的一切事。灵魂在肉身死后有两个归宿:一个是在乐园与主耶稣同在,另一个是在阴间受痛苦的煎熬,等待《启示录》中启示我们的末日来到,到时候人人都要经受主耶稣基督在白色宝座前的大审判。末日审判以后,人们有两个最终的去处:上帝为祂的儿女所新造的新天新地,或者在被审判后永远灭亡在硫磺的火湖里。“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0:14)

在神学意义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灵魂得永生与神同在的一群,将来有不朽的新身体赐给他们;另一类是灵魂和身体都彻底灭亡归于无有的一群。
神学的功能是告诉我们人类:我是谁?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以及如何走到那条与神和好的路上,获得主耶稣的救赎,神学是讲灵魂救赎的学科,是一切其他学科(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的基础,是从零到一的知识。
得救的道路只有一条——认识救主耶稣基督。主耶稣道成肉身,在祂传道过程中,亲自教导门徒们:“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翰福音》5:39)“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6)“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3)这些话铿锵有力,我们认识三位一体的神,祂派耶稣基督来把我们救回去,使我们与祂和好,与祂同在,这就是永生。
中世纪最早的欧洲大学是1088年创立的博洛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Bologna),最初的学科就是:法学、医学、神学、哲学与艺术。1150年创立的巴黎大学最初的学科也是:神学、法学、医学、艺术。这些早期的大学是教师自治型和神学至上的大学,与天主教的多明我会、方济各会联系紧密。托马斯·阿奎纳也经常去巴黎大学给学生们讲神学。1167年成立的牛津大学,是英国最早的大学,也是以这四个学科为主对学生进行高等教育。并且,牛津大学的传统是:神学的权威高于所有其他的学科。至于工程学等学科,都是工业革命以后才有的。用今天的语言来表达,神学是教人从零到一的知识,是最基础的知识,打好基础以后,再往更细的专业领域发展,才能保证那些发展都建立在扎实的地基之上。
我们今天在教会、在家庭里都需要补上《圣经》教育这一课。所以教会的职责就是“不要停止聚会”,组织所有信徒不断地学习《圣经》,有得救的知识、成圣的知识(改变我们的生命)、宣教的知识,以便我们可以系统性地明白真理,传福音给还没得救的人,使他们有和我们一样的归宿,有永生的盼望,有今生活着的目标和动力。
我们应该用《圣经》与孩子交流,打开与孩子交流的天地,而不仅停留在吃喝拉撒上。《马太福音》6章25节:“所以我告诉你们:你们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生命不胜于饮食吗?身体不胜于衣裳吗?你们看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你们不比飞鸟贵重得多吗?”如果我们带着孩子去学习《圣经》,他们就不会因灵魂缺了生命的粮食而贫瘠。

2.九岁女儿的神学问题:善恶标准?
我女儿9岁的时候,有一次在放学的班车上,她问我:“妈妈你为什么要学法律?”我说:“学法律挺好,我可以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她说:“法律只教给人什么是坏事,是坏事就不能做,这有什么意思?”“那你觉得学什么好?”我问她。她回答说:“我觉得哲学更好,因为哲学会告诉人什么是好事,好事应当做。”我当时哑口无言,想想她说得还挺有道理的,但不知道怎么与她探讨这个问题。4年后,我才知道,她是阅读了我从荷兰带回来的《圣经》,当时已经读了四分之三,但她把这本书当做“哲学”看。这本《圣经》是我在读国际法研究生期间朋友送的,但我没有读,也没有信。《圣经》里有很多历史人物做好事的故事,比如约瑟作埃及的宰相,大卫作犹太人的君王,耶稣为罪人而死,好撒玛利亚人救素不相识的受害人,等等。可能因为她读了《圣经》里的这些故事,脑子里就有印象,所以才能提出这样的问题与看法。让我很吃惊的是,她这么小,观察得非常细致,但当时还没信主的我,没法回答9岁孩子的问题。
善恶的标准问题,我当时不知道,这是一个神学问题。“好事”就是“善事”,而善与恶是人类的道德标准问题,善与恶的标准是谁制定的?是不是每个国家都有一个善恶标准?人权有没有普世标准?人权标准是从自然法里经过世代先哲们的发现而来。除了联合国的两个人权公约,各国宪法中的公民权利条款,作为普遍适用的原则,这就是普世的善的标准。
但是,联合国的两个人权公约是在1945年二战以后,由联合国成员制定出来的。那么,人类社会存在的几千年中,这个善恶标准有变化吗?是永久的还是暂时的标准?善恶观点是“与时俱进”的吗?如果是与时俱进的,那么今天的标准就跟明天的不一样,“文革”时候的标准跟改革开放的时候不一样,改革开放时跟现在可能又不一样。我怎么能确定现今的道德标准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神学问题,《圣经》给了我们一套绝对的善恶标准,就是神的律法。
为什么我的姥姥——一个不识字的农村老太太,也会教我“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不许骂人”和“未经大人允许不许拿别人的东西”,这是“十诫”中的不可贪恋他人财物,这是《圣经》中绝对善的标准。那么,她的善恶观是普世标准吗?今天还算数吗?有没有与时俱进发生了变化?
我虽然是工程硕士,还是荷兰伊拉斯默鹿特丹大学国际法硕士,但我所受的这些教育都没有教我如何回答这些问题,因为我的知识体系中缺少了“神学”。神学告诉我们:上帝在《圣经》中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之一就是:善恶观来自于上帝给全人类制定的道德律,写在《圣经》的律法特别是“十诫”里面,所以它是普世通行的标准,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姥姥教我的道德律,也许是从她的父母亲学来的。《旧约》先知耶利米说:新约时代,上帝把十诫的道德律法写在了人的良心上。(《耶利米书》 31章33节: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即使像我姥姥那样不识字、没有学问的农村老太太也能够明白,并且教导我去践行它。所以她的善恶观是普世标准的,今天也算数。如果我们教导孩子从神来的绝对标准,以后孩子在这方面会是一个很有教养的人,跟世俗是有分别的人。做一个文明的人,就是要把善恶的标准应用到我们生命中。
因为没有神学的知识,我当时回答不了9岁女儿关于人生根本性的善恶问题。这个问题还可以深挖,人能够靠自己做到行善吗?做不到持续行善怎么办?靠什么才做到的?做不到对我们未来有什么影响?这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也都是神学问题。所以神学多么重要!

2002年我想参加考试应聘到WTO秘书处做律师,就去找国务院法制办的副主任宋大涵,请求他支持我停薪留职请假去国际组织工作。那年我38岁,担任国务院法制办副司长。宋主任说:“你去好呢?还是不去更好?这就像一张白纸,正面还是反面很难分辨一样,你要自己把关。”领导的言外之意是:如果你去国际组织工作,就耽误了升官的道路了,因为当时我升的算是比较快的,如果我不去WTO,也许三年后可以再上个台阶,就成正司长了;再过三年有可能成副部了。然后我对他说:“也许这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发展自己的好机会,我们加入了WTO,我去工作一段时间可以扩大知识面,学到更多有用的东西。”领导跟我说:“中国人有明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人不多,即使有也是少数。”他可能意识到这件事需要用三观来决定,我究竟是追求更快地在国内升官好,还是追求扩大视野掌握更多有用的知识更好?这是价值观的问题。因为我的坚持,法制办的领导们还是秉持改革开放的精神,批准我去国际组织工作了。
人生道路上在为自己做选择的时候,究竟哪个是善?不是很容易判断的,但是上帝都知道。我在日内瓦信了耶稣,回国以后,我去法制办看望老领导宋主任,送他一本冯秉诚牧师写的《游子吟》,他收下了,说:“我不反对研究任何宗教信仰。”有改革开放精神的那一代体制内的官员,普遍具有开放务实地对待新问题、新知识的态度和思想,我特别希望他们有机会也得神的救恩。
其实,我们做的每一个决定,其中都有价值观问题,我离开中国政府的公务员体系,就很难继续升官了,但我知道升官不是最吸引我的,特别是官越高,不确定性越大, 一切要听领导的。而作律师积累的办案经验可以对我增长专业知识帮人解决实际争端更有益处,当然工资高也是一个吸引力,还有我女儿有机会接受良好教育也是一大益处。这都是我心中的“善事”。
但是“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神的道路高过人的道路”。我有机会在日内瓦——信仰自由之地——被圣灵重生,更多地学习《圣经》,认识救主耶稣,不但自己因信接受救赎之恩典,还要把最好的救主耶稣基督,介绍给我认识的人,领导、同事、朋友、亲人,这就是更大的价值。只有主耶稣能够救中国,帮助中国人获得赦罪之恩,灵魂与上帝和好,才能实现生命真正的价值。
以上这两个例子,都说明神学或者《圣经》教育在我们的生命成长中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我们的身体与灵魂都灭亡了,即使今生赚得了千万财富,那又有什么意义呢?“人就算赚得全世界,却丧失自己的生命,又有什么益处呢?”(《马太福音》16:26)我们要选择正确的道路,只有《圣经》能告诉我们灵魂的去处,告诉我们价值观的问题,告诉我们生命的意义。神预备了我们的一生,最重要的是认识神。认识了神,就打开了生命中新的广阔的天地,我们需要神的救恩,需要救赎,神也愿万人得救。

二、救赎的本质
主耶稣在耶路撒冷为我们死了,这是犹太真实的历史。而祂做这一件事情就是为了要把我们这些罪人,从罪里面拯救出来。
1.“救赎”一词的词源与背景
英文的“救赎”有两个词:Redemption和atonement。
“救赎”(Redemption,救赎主是Redemer)这个词是指神借着耶稣基督的代赎工作,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血牺牲。“代赎”好比花了一笔赎金,用祂的肉身生命做赎金(ransom),把人从罪和死亡,与神隔绝的状态中买赎回来、释放出来,除去罪,使人与神和好而进入永生的福分。我们的灵魂能够得永生,必须经过耶稣为我们还债,把我们从魔鬼的手中救出来,否则,我们是没有办法得到灵魂的永生。苏格拉底那些伟大的智慧哲人,他关心的不是今天吃什么、喝什么,他关心的是灵魂去哪、灵魂会不会永远存在?这才是重要的问题。如果没有神学,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次要的,什么是完全不重要的。上帝把这个路给我们预备好了,就是“救赎”。
另一个表达“救赎”的词atonement,拆开就是“at-one-ment”,是“挽回”的意思,指使人与神和好,成为一体。耶稣说:“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身体是圣灵的殿,神是个灵,我们看不见,但是祂住在我们的生命当中,掌管我们的生命。
《旧约》中的赎罪,是用牛羊流血献祭,例如以色列的赎罪日(Yom Kippur)。《旧约》的希伯来文常用词是“kippēr”,意思是“遮盖、赎罪”。在赎罪日,犹太人认罪悔改,祭司们杀牛羊,用动物代替人流血牺牲,献给神,耶和华神就赦免了人的罪。祭牲的血象征生命,以祭物的血遮盖了人犯的罪。其实牛羊的血本身不能除罪,但是上帝设计了一个献祭的制度,即:以头生羊牛的流血代替了本来应该是人的流血,以此遮盖和赦免了人的罪。《利未记》17章11节:“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这是上帝定的。为什么是上帝定的?我们不能定一个吗?我们定的不算,因为人是上帝造的,上帝有我们生命的主权,而我们没有自己生命的主权,这又是一个神学的问题。上帝所定的规矩才是算数的,是立定在天的。

2.新约中的赎罪的应用
《希伯来书》9章11节:“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作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账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这里的赎罪的英文是“Redemption”)“一切都是出于神,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这就是神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哥林多后书》5:18—20)“救赎”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主耶稣替我们除罪,洗白我们的计划!“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着他以神为乐。”(《罗马书》5:11)(这里的“和好”英文是“reconciliation”)。
如果我们犯了罪,良心会让我们内疚,有些人还会因自己犯罪而得抑郁症,因为内疚压得良心太沉重。但当一个人的罪被赦免,内疚就跟良心脱钩了,因为只要我们认罪悔改,上帝就洗净了我们的罪,我们被洗白了,良心上石头被搬走了,耶稣基督替我们还了债,良心的内疚就没有了。《约翰一书》2章2节:“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神给我们做了挽回祭(atonement),是为了普天下人的罪都能被赦免,使人的良心能够重新得清洁,有一个轻松的灵,好像新生的无辜小孩子一样重新站在神的面前。
幸福与不幸福是个人的主观感受,是灵魂的事,不是身体的事。决定幸福关键不是身体好不好,而是人的灵魂和精神状态。上帝帮我们除了罪,我们良心上没有负担,可以以神为乐,我们就是幸福的人。幸福不是吃喝出来的,唯物主义认为吃好、喝好、睡好就是幸福,这岂不是“猪”的幸福吗?千万不要把孩子带入了“猪”的幸福境界。幸福是允许孩子有说话的自由,允许孩子探索各样神奇的问题。孩子的灵魂能得救,有一个清洁的良心,这才是孩子幸福的根源。

3.救赎的神学理解
神学史上对Atonement、redemption有不同解释模型(赎罪论理论)。
代替刑罚说(Penal Substitution):罪犯逃脱因为耶稣代他受罚了。因为我们犯罪,按公义本应受刑罚,但是耶稣代我们受了刑罚,使我们得释放,也使神的公义与慈爱同时得满足。神是公义的,祂一定要惩罚罪,不惩罚罪神就没有公义,但是祂又因爱我们的缘故,要把我们救出来,祂替代我们,自己上了十字架,承担了我们罪的刑罚,所以我们才能有幸福的今天。
满足论(Satisfaction Theory):天主教的安瑟伦(奥古斯丁的老师,罗马帝国时代的教父)提出:基督的死满足了神因人类的罪而受的荣耀亏损。《罗马书》3章23节:“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但是基督的死补上了我们所亏缺的,满足了神的荣耀。
基督得胜论(Christus Victor):这是东正教和部分福音派强调的,认为基督借着死与复活战胜了罪、死亡和撒旦的权势。从某个方面讲,也是对的,耶稣胜过了魔鬼,使我们能从魔鬼的辖制下被释放。
道德感化说(Moral Influence Theory):认为基督的爱感化人,使人悔改归向神。自由派神学常用此说,但是不符合正统救赎观。这一说法的问题在于:没有解决罪的问题。所以,这不是救赎,而是人文主义。西方自由主义神学经常走偏到人文主义里,把救赎的核心——耶稣代替了我的罪,变成了耶稣影响我,使我变成一个好人。但是,人若带着罪是没有办法回到上帝那里去的。所以“道德感化说”是错误的,自由派神学的救赎观是有问题的。

4.Atonement与Redemption的区别
“Atonement”是强调处罚的完成和罪的除去,人与神关系得以修复和挽回,也叫挽回祭;“Redemption”强调付代价将人从罪与死的奴役中释放和赎回,即要耶稣来付代价承受十字架上的死,然后我们才能被释放和被赎回。两者密切相关,但强调不同的方面,前者是修复关系的过程与结果,后者是解救人出死入生的动作与代价。在新约《圣经》中这两个词交替使用。
约翰·麦克阿瑟牧师在《希伯来书》解经注释中论到:三位一体的神之主耶稣的本质,并不是血肉之躯,但祂道成了肉身是为了用肉身的形式给人类提供救赎,祂受死之后复活,征服了那“掌握死权的魔鬼”,把信祂的人们从害怕被魔鬼惩罚的恐惧中释放了出来。过去,当人们犯罪,就欠魔鬼一个死刑的惩罚,但是,耶稣已经替你受了死刑的惩罚,魔鬼就不能再要求你自己来承受死刑了,惩罚已经做在耶稣身上了,满足了公义的要求。只要接受主耶稣的救赎承认自己是罪犯,接受主耶稣为我已经受的刑罚,魔鬼就不能再继续控告我们、要挟我们了!得救的人胜过死亡得到了新的生命,是主耶稣白白赐给我们的!这就是救赎的恩典。

5.《纳尼亚传奇》的故事
《纳尼亚传奇》系列电影之《狮子、女巫和衣橱》讲的是:四位兄弟姐妹(彼得、埃德蒙、苏珊、露茜),在衣橱背后的纳尼亚王国里,逐步认识了狮子所代表的上帝、女巫所代表的魔鬼撒但。埃德蒙受女巫的利诱,出卖了弟兄姐妹,女巫将埃德蒙囚禁起来。其他三个孩子依靠狮子,找到了被魔鬼欺骗上当、犯罪出卖弟兄姐妹、又被魔鬼判了死刑的兄弟埃德蒙。狮子阿斯兰用自己的死换回了埃德蒙被释放,但是狮王后来又复活了。在彼得和埃德蒙等人与女巫及其军队的又一次大战中,复活后的狮王赶来,帮助他们战胜了女巫。
这个故事要告诉我们的是,每一个人都是那个做错事出卖了弟兄姐妹的“埃德蒙”,被魔鬼女巫抓住判了死刑。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狮子为我们牺牲自己的命,以命换命,换来我们犯罪的人被释放。狮子还带领弟兄姐妹战胜了魔鬼的每一次来犯。这个狮子就代表了在历史上被钉上十字架的真实的神儿子——耶稣,我们相信祂为我而死,也相信祂掌管人类历史,还会再来帮助信徒打胜仗,战胜魔鬼的代理人敌基督,我们都是得了重生的那个“埃德蒙”。
电影中,埃德蒙变成一个非常勇敢的人,在最后决战中冲到前面。他从一个贪吃橡皮糖的小男孩变成一个勇敢无惧对付女巫的勇士。这也象征了我们每一个罪人的生命成长,到最后成为一个可以跟魔鬼撒旦过招的人。耶稣赐给我们勇气与智慧,让我们能够站立得稳,因为我们被圣灵重生了。

三、救赎不是什么?不要进入误区
1.误区
普救论(Universalism/UniversalSalvation),早期教父中支持者为俄利根和尼撒的贵格利。
俄利根(Origen,3世纪)提出apokatastasis(万有复归论),认为一切受造物最终会与神和好。
贵格利(Gregory of Nyssa,4世纪):支持地狱惩罚是暂时的净化过程,最终所有人都会得救,没有任何人会在永恒中被定罪或与神永远隔绝。史普罗称之为“因死得救”,这就违背了或者解构了“因信称义”的核心教义。这是自由主义神学迎合后现代文化,对于基督信仰的核心教义进行解构的结果。
靠人的善行得救(Salvation by work):只要你是一个好人,多行善,信不信耶稣都能得救。这也是错的。《圣经》讲没有一个人足够好,“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马书》3:10),所以是没有人不需要耶稣的救赎就能得救的。
靠宗教礼仪得救(Salvation by ritual):天主教曾经主张多行弥撒、禁食祷告,甚至买赎罪卷,就能得到主耶稣的青睐,因此而得到罪的赦免或者“补赎”,即以宗教礼仪进行“补赎”这种人为的宗教活动而得救。这也是人的传统,这个理论违反了“唯独恩典”“唯独耶稣”“唯独信心”等新教改革的核心教义。人依靠宗教仪式不能得救,必须回到耶稣基督的救赎,唯独靠信心,信耶稣基督赦我罪,而我一定要认罪悔改,才能得到拯救。例如:不能说受洗了就肯定得救,受洗是个仪式,不是得救的核心。
靠口头宣告得救(Salvation by Declaration):五旬节或者灵恩派里的少数人,不以天主教的宗教礼仪来得救,但是这些派别认为,只要多宣告我认罪悔改,多宣告我病得医治,多宣告主接纳我了,我就是得救了,我并不需要真的从行动上悔改。 这是另一种的宗教礼仪主义。
2.什么是得救的基督徒
只有真正被圣灵重生过,在他们心中预备了好土壤,让耶稣救赎的种子撒进去以后,不断在心中生长以至于真实悔改,并相信和接受主耶稣的救恩,采取行动皈依主耶稣名下,受洗并开始过基督门徒生活,在生命中结出圣灵的果子来的一群人,才是得救的人。

四、得救的确据是什么
一个真信主而得救的人:
他(她)就有圣灵在他(她)的生命中,使他(她)亲近神,渴慕读《圣经》。认识到自己是神的儿女,而乐于与神沟通,他(她)会在祷告中称天上的父为阿爸父,不会不好意思开口;甚至他(她)享受与神独处的时光,引他(她)进入更深刻的思考,并以此为乐。
他(她)发现自己永远无法靠行动满足律法的全部要求,有对罪的敏感,他(她)永远都需要耶稣救赎赦罪之恩的帮助,这使他(她)成为爱祷告、一生都信靠主的人,一个谦卑的人,而不是一个独行侠。
他(她)会渴望更多通过学习《圣经》认识神和神的道,并且努力遵行神的道,来显出爱神的生命来。
在这样的关系当中生命成长,他(她)就会结出圣灵的果子来: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拉太书》5:22—23)
如果一个基督徒从开始信主以后没有任何改变,他(她)就应该怀疑自己是不是得救了?如果他(她)有很大的改变,这就是圣灵在他(她)的生命中做工的证据,也是他(她)得救的确据。

五、要警惕人为的教条跟传统
除了错误的靠“善行”得救的道路以外,还有一个误区就是靠着人定的传统或者教条得救的思想,会害人偏离了正道。法利赛人自己定了一套《圣经》以外的律法,包括饭前必须洗手,以此判定人的信仰是否正统。“饭前必须洗手”作为一个卫生规则没错,但上帝并没有把它放到《圣经》里,它不是一个道德律。如果照法利赛人这样行,每人写一条,《圣经》里就有成千上万条非道德律了。所以在《启示录》里明确指出,在《圣经》中添加或删改任何东西都是不允许的。法利赛人自作聪明,以此判断耶稣的门徒没有洗手不符合他们的规矩。主耶稣批评他们以自定的规则——饭前洗手为律法,却搁置了上帝写在《圣经》里真律法的规定:尊荣你的父母。因为法利赛人规定,如果金钱奉献给圣殿了,就不用再用金钱赡养父母了,这是以此为没有遵循主的道而开脱责任的借口,已经违反神的诫律了。主耶稣说:“这就是你们承接遗传,废了神的道。你们还作许多这样的事。”(《马可福音》7:13)。法利赛人一边凭已意给人设门槛,一边又擅自废了神的道,所以耶稣要批评他们,同时也警醒每一个人,唯独《圣经》,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圣经》说了什么,否则就无法判断。
关于法利赛人自定传统规则——饭前洗手的问题,“耶稣又叫众人来,对他们说:‘你们都要听我的话,也要明白。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马可福音》7:14―15)“耶稣离开众人,进了屋子,门徒就问他这比喻的意思。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也是这样不明白吗?岂不晓得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因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厕里。这是说,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又说:‘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马可福音》7:17―23)
这段经文通俗易懂地说明了从外面吃进去的东西,进到肚子里,然后落到茅厕,不会污秽人,但是从人内心、灵魂里出来的恶念才能污秽人。这才是神的律法,才是神写在《圣经》上不让你做的事。
我们要把污秽人的这些东西按照神的要求,慢慢地去掉,至于洗不洗手无所谓。我们要以神的话为话,不要把人的话或人的传统当作“圣经”。人总想把自己放在上帝之上,心比天高,想自已说了算,这就是法利赛人的问题。他们给我们做了反面教材,我们不要成为法利赛人——乱给别人设规矩。

上帝在《圣经》中的律法管的是人心,“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言》4:23)?;而法利赛人自己立的传统则是从外表行为的干净卫生与否出发,不是真正的“道德律”,不能作为衡量人是否得救、是否是好基督徒的标准。而且这种私立标准的行为也是主耶稣所批驳、反对的,因为他们篡夺了上帝在道德律立法方面的主权,歪曲了《圣经》并让人遵守,最后,就成为瞎子领瞎子,不能触及良心,不能帮助人得救。
举一个实际例子:基督徒主日聚会或者平时的聚会,是根据《圣经》的教导,十诫中的:“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出埃及记》20:8)“你们不可停止聚会,好像那些停止惯了的人,倒要彼此劝勉。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希伯来书》10:25)这是《圣经》的律法,基督徒要聚会,并且一起领圣餐或者洗礼,这些都是我们必须遵守的神的道。
但如果有人说:“如果没有宗教场所许可证,你们就不能聚会”。这是不是和法利赛人一样,以自己的意思私定规则要基督徒遵守呢?这就把所有主日聚会是否能进行限制在了一个前提之下——看某个部门是否给发“场所许可证”!《圣经》给所有基督徒、所有教会不可停止聚会、守安息日为圣日的律法。立这条“场所许可证”规矩就是“以传统”取代《圣经》的律法,这是曲解《圣经》。国务院没有管理宗教事务的宪法职责,对宗教本身的律法研究不足,就会造成立法的违规。
立法要统一,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最高的上位法是《宪法》,不可以立一个条例或国务院立个规矩而违反《宪法》。在立法圈内也有一些“法利赛人”会出台一些规矩,但却是违反《圣经》的。违反《圣经》,就不是信仰自由了。
1998年10月5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秦华孙大使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盟约》,其中的第18条规定了如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权利,即:“人人都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项权利包括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礼拜、戒律、实践和教义来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我国政府虽没有批准该公约,但签署行为表明了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国际标准的同意,而这个标准中“公开或者秘密地敬拜,单独或者集体敬拜”都应当是信教者拥有的自由。所以,无论按照《圣经》还是按国际条约,都不应当设“场所许可证”这样的附加要求,信徒只应当按照《圣经》来敬拜,这才是他们的正统。否则,就是把《圣经》的正统给改了。
总之,不要使额外的规定构成人为的“传统”,从而改变《圣经》的内容。
2021年疫情期间,美国加州洛杉矶县的恩典教会也曾经遇到主日聚会和当地的防疫封城行政令冲突的问题,当地政府起诉教会违规聚会要求罚款之后,教会又反诉了政府:“政府令”违反了宗教信仰自由第一修正案(给每个公民的自由信仰权利,包括聚会不受限制的权利)。当时恩典教会的牧师说:“良心给我的感动是应当按照《圣经》的要求,不要停止聚会,我相信神的恩典会保守我们的,尽管有政府的禁令,但我们要听《圣经》的。”2021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禁止室内聚会的禁令不能适用于教堂聚会。最后政府和教会达成和解协议,政府撤销了对教会的诉讼、禁令和罚金。
这是一个尊重信仰自由的好判决,值得我们学习,法官们把《圣经》的律法置于政府的行政命令限制之上,维护了信仰在实践中的自由。这也是牧师按照《圣经》的教导,维护《圣经》律法权威的一个典型案例。麦克阿瑟牧师用应诉和起诉,按照司法程序进行护教。今年(2025年)这位牧师在打完美好的仗、服事主50多年以后荣归天家。

六、信仰和空气一样是所有人的需求
信仰跟空气一样,人人都需要。上帝赐给我们的空气是对我们健康有益的,如果我们往里加入人为的东西,空气就会变成毒气,危害人的生命和健康。所以不使额外的规定构成人为的“传统”而妨碍信仰人群的聚会和敬拜,才能帮助更多国人获得主耶稣的救恩,得到人生最终的灵魂归宿与幸福。
英国哲学家布莱兹?帕斯卡说过:“人是会思想的芦苇。”他认为人需要认真对待信仰,并为此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辩护。他说:“人是最尊贵的,又是最悲惨的创造物。他想要无病、无痛、无缺乏、无死亡地生活着,但却又做不到。人老之将至,必有一死。”这恰恰说明人需要《圣经》,需要神学,需要认识神。“只有两种合理的人:一类因认识神而全心侍奉祂,另一类因为不了解神而全心寻求祂。”而那些只追求吃喝玩乐,认为人死如灯灭的人,最后灵魂到地狱里面,这是最愚蠢的人生,也是不合理的人生。“不全心投入,就无法真正去爱。”求神帮助我们,赐给我们全心投入的心智和能力。对于还不认识上帝的人,他说:“信仰是一场明智的赌注,若上帝存在,你赢得一切,若上帝不存在,你也未损失什么。”(《思想录》)
一个纯正的信仰空气,就要有《圣经》的原则而非人的传统。信仰是一个值得追求的事情,我们要像帕斯卡这样定睛耶稣、寻求神、认识神,使我们的灵魂有一个好的归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