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薇:从柯克之死看律法的不可或缺
作者:雪薇
一、查理·柯克因政治观点被杀事件
2025年9月10号下午,美国保守派著名活动家、演讲家和政治评论员查理·柯克(Charlie Kirk)在美国犹他州奥勒姆市(Orem,Utah)的犹他谷大学(Ulah Valley University,UVU)举行的“美国回归”巡回集会上发表演讲时,被一名枪手击中颈部,抢救无效,不治而身亡,年仅31岁。
查理·柯克生于1993年10月14日,高中毕业后进入Fordham University,大学一年级退学,他也曾短暂就读哈珀学院Harper College),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公立社区大学(community college),只读了一个学期即退学,之后全职投入政治活动和组织建设。

于2012年创办“美国转折点”(Turning Point USA)——一个宣传保守主义政治理念的NGO组织,致力于在高中、大学教育动员年轻人支持美国保守派价值观,该组织在大学生中获得很多关注。他宣传自由市场与个人自由、反对大政府、捍卫美国宪法、支持基督教传统家庭价值观,等等。这些也是美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而且《宪法》保护每个人都有自己政治思想的权利,不管它是完美或不完美、对还是错,每个人都有权利去宣讲,但他却因此被刺杀,让人难以置信。
查理·柯克不仅在美国校园,也在牛津、剑桥等大学,与不同意见者公开辩论公共政策领域等敏感,(比如就是否应当禁止堕胎、公民持枪权、政府控制与个人自由、移民政策与边境安全、能源独立、教育改革等),摆事实讲道理,用和平劝说和辩论的方式,改变或影响一代年轻人的思想。他认为应当行使言论自由和辩论的权利,不停止与意见不同者的对话,否则就会导致暴力,双方就会把对方妖魔化,积蓄仇恨和不宽容,最后可能导致剥夺对方在地球上与他人共生的权利。
英国1689年的《权利法案》明确说明议员在议会中所讨论的任何问题,无论如何表达,其言论都不能受到司法追究。因为讨论国家政策需要充分辩论以对政策制定有益处,所以,任何法院不能司法追究议员的言论。同样,公民有参政的权利,也不能追究公民关于政见的言论。

二、苏格拉底因进行社会调查被判死刑
历史惊人地相似,《苏格拉底之死》是古希腊柏拉图写的记载苏格拉底如何为自己辩护,却不能阻挡501名雅典公民陪审法庭给苏格拉底定罪、判刑而死的书。
苏格拉底的一个朋友,民主党人Chaerephon,他很佩服苏格拉底。有一次他去德尔菲神庙求问神(God at Delphi):是否有比苏格拉底更智慧(wise)的人?神回答说:没有。Chaerephon已经死去,但是他的弟弟可以作证此事为真。苏格拉底不相信此事为真,便开始调查雅典城里有名的人,看德尔菲神所说的“苏格拉底是雅典最聪明的人”,是不是可以被证伪。他希望能证伪这件事,证明雅典有很多聪明人,自己应该是算不上什么的。结果他的调查惹怒了雅典城的上流社会,其中有三位知名人士——Meletus(诗人)、Anytus(政客和手艺人)、Lycon(演说家)——指控苏格拉底犯罪。因为经过调查,苏格拉底发现,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很了不起,其实这三个人很一般。

1.苏格拉底的罪名
他们指控苏格拉底的罪名是:
第一,用异教之神取代国家承认的神,腐化青年人。
因为在雅典有很多他们自诩的神,如希腊神话的宙斯、阿波罗、雅典娜等等,他们指控苏格拉底所问的德尔菲神不是正规的神,不是雅典城邦承认的神,所以,说苏格拉底用异教神腐化青年人,就是有罪。当时还没有“罪刑法定”原则,他们之所以能指控,是假定宗教信仰不自由,其实这个指控背后的假定是错的。
第二,他考察天上地下之事务并教导别人如此行,使弱势观点代替了强势观点。
“天上的事”就是指思考上帝之事,“地下的事”即是指死亡,人死了灵魂去哪,等等。苏格拉底是哲学家,他教人要思考、爱求问。他们指控:苏格拉底研究天上地下的事,是引导人强词夺理,使弱势观点代替了强势观点。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认为苏格拉底违反了“政治正确”。他们假定应当同意“政治正确”,并禁止以事实和推理得出某种观点。
这两项罪名都不是罪,都属于言论自由范围内的行为。

2.苏格拉底做社会调查的结果
苏格拉底说:“I felt compelled to put my religious duty first. Since I was trying to find out the meaning of the oracle,I was bound to interview everyone who had a reputation for knowledge.”直译:“我感到必须将我的宗教职责置于首位。因为我在试图探寻神谕的含义,所以必须采访每一位以博学著称的人。”也就是说:既然神说了,我是最聪明的人,我认为我有宗教上的责任去调查一下我认为的那些比我更有名声、更有知识的人,看这事是真的还是假的,这是我的宗教义务或者是道德义务。
他调查名人(政客)得出的结论是:“It seemed to me,as I pursued my investigation at the god’s command,that the people with the greatest reputations were almost entirely deficient,while others who were supposed to be their inferiors were much better qualified in practical intelligence.”大意是:“那些有很大名声的人,其实整个的不称职,几乎全都缺乏智慧。而人们认为没有他们那么有名声的人,事实上他们在实用智慧、常识方面,远远好于那些有名声的人。”
然后苏格拉底又去调查诗人,发现他们无法解释自己的作品,只是本能加上灵感的产物,不知所云。
苏格拉底又去调查手艺人,发现他们有一些知识是苏格拉底所不知道的,“在一定程度上他们比我智慧,但是他们的问题是除了在他们的技术专长上,他们认为自己有知识以外,他们还认为自己在任何其他方面都有知识。这个错误认知超过了他们对自己技术知识的真知,其实就是骄傲自大反显无知。”

苏格拉底发现这三类调查对象都有各自的毛病:第一类人自以为掌握城邦治理的智慧,不知道自己缺乏实用智慧和常识,不知道自己的很多知识是错误的;第二类人无法解释自己诗作的深层意涵,误把创作天赋等同与对真理的掌握;第三类人是有一点常识,比前两类人要稍微好一些,但太自大了,觉得自己什么都行,僭越到自己不擅长的领域发表见解,将“技艺之知”等同与“普遍智慧。这都是错误的认知,实际上都是认知上“无知之知”的缺失。
哲学家逻辑性强,当他纠问或调查一个人的时候,很容易发现人的逻辑矛盾或者断链的地方,是能够调查出真相的,所以苏格拉底在调查过程中就冒犯了很多人。
苏格拉底说:“旁观者看见我调查,得出别人无知的结论,以为我知道很多事,所以说我有智慧,其实这也是误解。”苏格拉底说:“我不认为我有智慧。”因为苏格拉底调查以后,理解了神谕的意思是:人类所谓的智慧没有太多的价值,真正的智慧是上帝独有的财富。(The truth of the matter is pretty certainly this:the real wisdom is the property of God,and the oracle is his way of telling us that human wisdom has little or no value.)这个结论与《圣经》很相似。

3.苏格拉底以死捍卫法律
《苏格拉底之死》是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杰出画家雅克·路易·大卫(Jacques Louis David)创作的。苏格拉底被判死刑后,被关在监狱里一个月,当局以为可以让他的学生筹点钱,把他赎出去。所以,给他一个月的时间让他跟学生不断地来往。结果他的学生每次来看他,他就跟他们辩论说:“如果法律判我的刑,就不能够花钱买我的命出去。”他认为灵魂永存。最后苏格拉底说服了他的学生们,放弃了买赎他出狱的计划。苏格拉底最后以身殉了他的道,死在毒酒之下。
4.苏格拉底的思想告白
苏格拉底说:“Gentlemen,I am your very grateful and devoted servant, but I own a greater obedience to God than to you; and so long as I draw breath and have my faculties,I shall never stop practicing philosophy and exhorting you and elucidating the truth for everyone that I meet.”从这段话可以看出苏格拉底是个非常敬虔的人,意思是说:“我要顺服上帝是最重要的,我是你们的仆人,但我要首先顺服上帝,这个比顺服你们更重要。只要我还活着喘一口气,我就不会停止实践哲学(跟人讨论问题)与提升你们的认知,并把真理阐述给每一位我所遇见的人。”这就是哲学家或思想家的作用,这就是辩论的作用。
查理·柯克跟苏格拉底是同路人,做的是同样的事。苏格拉底把这个事情说得很明白:为什么我这么做?是为了你们的利益,为了你们更多地认识真理,这是我的职责,我的使命就是干这个的,而且我要把对上帝的顺服排在第一位,这就是天职的呼召。
他甚至说:“雅典是智慧之都,你们难道不以‘尽可能追求金钱与名声,但是不思想真理与灵魂的完善’为耻吗?”(他的话一定会冒犯人,因为他批评人们不追求真理。)
他说:“我仍然要继续询问每个人(死一百次,我也不会改变这一点),他是否在良善上有进步。若没有,我会责备他忽视最为重要的事,而只关注不重要的琐事。”(就是要叩问人们的良心)。

他说:“Wealth does not bring goodness, but goodness brings wealth and every other blessing,both to the individual and to the State.”意思是:“财富不会带来良善,而良善却能带来个人和国家的财富和其他的祝福。”有了良善、公义、道德,才能带来经济的发展,带来财富和其他的祝福,苏格拉底的思想在历史长河中闪闪发光,这是他宣扬思想的价值。
苏格拉底如何看这场审判与死亡?一边是雅典人审判他,一边是他们将会被审判。他说:“When I leave this court I shall go away condemned by you to death, but they will go away convicted by Truth herself of depravity and wickedness. And they accept their sentence even as I accept mine. No doubt it was bound to be so, and I think that the result is fair enough.”(意思是:“当我离开这个法庭时,你们会判定我有罪并判处我死刑,但是他们会被真理审判,定罪他们的堕落和邪恶。当我接受他们对我的审判时,其实他们也要接受上帝的真理对他们的审判。毫无疑问,这是必然的结果,我认为这个结果是公平的。”)
他接着说:“I tell you, my executioners,that as soon as I am dead, vengeance shall fall upon you with a punishment far more painful than your killing me. You have brought about my death in the belief that through it you will be delivered from submitting your conduct to criticism,but I say that the result is just the opposite.”(意思是:“我告诉你,给我执行死刑的人,一旦我死去,复仇之火会降临到你们的身上,带给你们的惩罚将远比你们杀害我更为惨烈。你们以为通过我的死亡就能摆脱接受他人批评的命运,但我要说,结果恰恰相反。”)
如果没有苏格拉底,上帝仍然会派一个对头辖制作恶的人,派一个先知指控他。大卫作恶,上帝在他身边兴起拿单去指控他,从这看出,苏格拉底是信上帝的,他相信上帝掌管这个世界。

他对投票判他死的人说:“If you expect to stop denunciation of your wrong way of life by putting people to death, there is something amiss with your reasoning. This way of escape is neither possible nor credible; the best and easiest way is not to stop the mouths of others, but to make yourselves as good men as you can. This is my last message to you who voted for my condemnation.”(意思是:“如果你们指望借此来阻止对你们错误行为的谴责,这种通过处死他人来解决问题的方式,逻辑存在缺陷。这种逃避方式既不可行也不可信,最好的、最简单的方法不是去堵住别人的嘴,而是让自己尽可能地成为一个好人、一个行善的人。这是我对那些投票支持我被判死刑的人最后的话。”)
他对投票判他无罪的人说:“Yet neither when I left home this morning,nor when I was taking my place in this court,nor at any point in any part of my speech,did the divine sign oppose me.”(意思是:我以前想要做错事时,总有先知性声音拦阻我不去行,不管事情多小。今天这场审判,人们看这场审判为我的大灾难,但我今晨离开家时,以及我在这个法庭就坐时或在我讲话的过程中,都没有神迹反对我。)苏格拉底认为,如果神的旨意是允许他为此殉道,那么他就是为了成就更美的旨意而死的。(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样的使命的,只有极少数人可以,所以他们在天上熠熠发光,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们承受了这样极大的苦难。)他说:“I suspect that this thing that has happened to me is a blessing, and we are quite mistaken in supposing death to be an evil.”(意思是:我怀疑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是一个祝福,我们假定死亡是一种恶,很可能是错的。)很明显他的信念决定了他怎样迎接这场审判。

最后苏格拉底说:“Death is one of two things. Either it is annihilation, and the dead have no conscious of anything; or,as we are told,it is really a change: a migration of the soul from this place to another. Now if there is no consciousness but only a dreamless sleep(while immigrating),death must be a marvelous gain.”(意思是:死亡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彻底的消灭,使死者完全没有任何意识;要么,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它其实是一种变化:灵魂从此处迁移到另一个地方。如果死亡意味着没有意识,只是一次没有梦的沉睡,那么死亡就必定是极大的益处。)他说这无梦之眠的一夜,比较起许多紧张烦恼的日夜,任他是国王,也会觉得比那些更要好。“If death is like this,I call it gain.”(意思指:“如此死亡,我称之为赚了。”)
殉道者保罗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腓立比书》1:21)苏格拉底的思想与保罗所说的相近。如果一个人要承受冤案,上帝要给他一个极大的金色冠冕,就如苏格拉底、保罗、主耶稣的美名世代流传。同样,查理·柯克的美名也将世代流传。所以,从属地的眼光来看,是一个极大的悲剧;从属天的眼光看,则是一个极大的荣耀。基督徒不会绝望、悲伤,是我们能看见两个视角的结果。

苏格拉底说:“If what we are told is true, that all the dead are there, what greater blessing could be than this, gentlemen? If on arrival in the other world, one will find there the true judges who are said to preside in those courts, Minors and Rhadamanthys and Aeacus and Triptolemus and all those other half divinities who were upright in their early life, would that be an unrewarding journey?”(意思是:如果人们所说的是真的,所有死去的人都在那里,那么,诸位先生,还有比这更大的福分吗?若是当人抵达另一个世界时,能够在那里遇见那些真正的审判者——据说掌管冥府审判的弥诺斯、拉达曼迪斯、埃阿科斯、特里普托勒摩斯,以及其他那些在世时正直的半神,难道这不算是一趟有价值的旅程吗?)这句话如果用基督徒的话解读,意思就是:我想到我的将来,我的灵魂被移到乐园里,就好像流浪汉拉撒路遇见了亚伯拉罕、摩西、以利亚等等的先知,他们会有共鸣,与这样的正直人共处,不亦悦乎?这些人比现在地上的恶人不是更好吗?”

三、“取消文化”是暴君思维
法国思想家伏尔泰曾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会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但今日的极左思想是:“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就消灭你的肉体,以剥夺你说话的权利。”这是“暴君思维”。如果君王这么想,就是君主的暴政;如果百姓这么想,就是民主的暴政。
查理·柯克遇刺让我们看见有人对生命没有基本的尊重,“因为他人的意见跟我不同,所以我就要杀了他”,这就是暴君思维,不能容纳与他意见不同的人共同生存在这个地球上。枪杀查理·柯克的凶手嫌疑犯泰勒·詹姆斯·罗宾逊(Tyler James Robinson)就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地球不是任何人的,是属于创造它的上帝所有,上帝容许祂造的每个人生存在地球上,按照祂指定的道德底线而生存。“十诫”就是道德底线,“十诫”中的“不可杀人”这一条绝对的命令,被造物必须要遵守。当亚当、夏娃不守神的律法、诫命,人类第一桩谋杀案就发生了,他们的儿子该隐杀了他的弟兄亚伯。
在神的律法里面,只要不是为了保护个人生命的目的(即自卫),都不能杀人。只有上帝能制定维持人与人之间绝对公平正义的道德律法,任何人都不能。遵从上帝的律法,社会才有好的秩序,人才有生命的基本权利。
而当下在美国兴起的“取消文化”,用杀人或者消声的方式不让人说话,都是不遵守“十诫”、不敬畏神的表现。道德的滑坡首先是信仰的失守。
什么是取消文化(cancel culture)?取消文化:即有人因为发表了有争议性的言论,被视为“冒犯”他人而受到广泛的批评,就应该被抵制或者“取消”。通过社会舆论和集体力量来惩罚那些发出言论的人,让其付出代价。苏格拉底案,在古希腊是用集体的审判、控告让苏格拉底消声的,貌似经过一个合法的程序,但却做出了一个非常邪恶的判决。

主耶稣也是被“取消文化”取消的。犹太人喊着说:“钉死他,钉死他”。大祭司对彼拉多说:“他说他是犹太人的王”,他们认为耶稣自己说自己是王,就是颠覆叛国罪。但是,耶稣没有做王,也没有买武器,没有杀人,没有行为,这就是“因言论罪”——因他说了,所以他就犯罪了——耶稣也是言论自由的献祭品。彼拉多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但是因为你们都这样喊,那就交给你们。彼拉多屈服了民主或暴民的意见。在祭司长和犹太精英们的策划下,在犹太百姓的帮助下,他们抓了神无罪的儿子耶稣,判其死刑,消灭了神儿子的肉体。
“因言获罪”的本质是一群人拥有了超乎另一群意见不同的人之上作王的权力,造成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仇视,并赋予少数人以伤害他人物质和精神利益甚至生命权的特权,是文明国家宪法禁止的行为。必须除去思想中的恶念,才能保障所有人的言论自由,达到伏尔泰说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会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查理·柯克被刺杀也是“取消文化”的结果。嫌疑犯罗宾逊已被抓获,是一个22岁的大学生,上大学前是一个温良的好孩子。在他行凶前,曾经跟朋友提到过查理·柯克,声称不喜欢查理·柯克和他的观点。罗宾逊使用的步枪弹夹上,刻着支持同性恋的内容。因查理·柯克反对同性恋,与他的意见、观点不同,他就选择用子弹让反对同性恋的人闭嘴。可见枪杀事件本质不是持枪权的问题,而是言论自由权的问题,即允不允许别人说话。

美国持枪权的核心目的是防止政府走向暴政,保障人民有能力自卫(如可以防强盗),甚至在极端情况下抵抗失去合法性的政府。如果因不喜欢他人说话或观点而开枪,这是不允许别人言论自由。这件事情的核心跟苏格拉底、耶稣的案子是同一个类型,给他们所定的罪名是:你说话得罪我了。
查理·柯克遇害前一天发布的一项民调显示,34%的大学生表示在某些情况下支持以暴力阻止校园演讲,可见美国的大学已经成为左翼的大本营!这些大学建立之初,本是为了培养基督教(Christianity)的价值观,而美国就是在这个价值观的基础上,取得了奇迹般的发展,奠定了山巅之城的地位。而今,美国许多教授和大学生虽然受益于这个价值观所带来的自由,却又滥用自由,反对和攻击这个价值观念。可见,左翼的思潮影响学生如此严重,根本无视法律了。
因为辩不过查理·柯克这样言辞犀利的人,所以封他的口,甚至杀了他的身体使他永远消失。这就是霍布斯的利维坦式的丛林法则,黑暗王国的思维:“我”一定要得胜、掌权,一定要征服别人,别人必须只能作“我”的奴隶和手下败将,不允许别人手中有真理,只允许别人被自己征服(这样的“得胜”并不是在真理上得胜,而是不择手段的得胜),实在不行就把别人灭口了,这就是恐怖主义、土匪思维。

生命不是我们创造的,所有权在上帝。我们又如何有权力夺走、消灭它?消灭生命,就对造物主欠下血债,将来要偿还血债。按照摩西律法,绝对的公平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以生命还生命,杀人的血也要被人流。犹他州的刑法最重的刑罚是死刑。
只要世界上有人在,思想和意见的不同永远都会存在,这不是封住对方的口,或者取消另一方生命的理由。“生命权”是人的基本权利;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权利,都是人的基本宪法权利。所有文明国家的宪法都明文载有这样的公民基本权利条款,包括中国。联合国有《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盟约》保障这些权利。只有有了这样的权利,我们才有最基本的人身安全。文明的社会必须有言论自由,必须有生命权,这是上帝决定的。
《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悼念查理·柯克时写下的话,如同一把利剑直指人心。她说:“如果你认为言论自由只属于你自己,不属于你的政敌,你就不是自由主义者;如果没有任何相反的证据能改变你的信念,你就是原教旨主义者;如果你认为国家应该惩罚持不同意见的人,你就是极权主义者;如果你认为政治对手该被暴力甚至死亡惩罚,你就是恐怖分子。”

“思想恐怖主义”人人可能感染,分为“四步走”:
第一,言论上,只要自己的自由,不要对手的自由。“让他闭嘴”就是向暴力投降。
第二,思想上,把对手妖魔化。用“虫”“狗”“××粉”取代姓名,就是在语言上先行处决对手人格。
第三,包装上,用“历史”“正义”豁免暴力。个人想法披上“人民意志”的外衣,残暴也能包装为“必要代价”。
第四,精神上,把仇恨当道德。为仇敌的死亡击掌叫好,灵魂已完成极化,人性已然泯灭,距离开枪只差一步。
美国宪法的有效运行,依赖于人民的信仰和道德水平。网上流传一段话:美国宪法从一开始,就是设计给“有信仰的人民”用的。正如约翰·亚当斯所说:“宪法只适用于有道德、有宗教信仰的人民”。今天的危机不是制度崩坏,而是人心脱钩(信仰滑坡),美国保留了基督教式的政府形式,却失去了基督教式的人民。于是自由开始失败,因为自由,从来不是制度给的,它是靠信仰维系的。
查理·柯克认为:宗教信仰自由是所有自由的基础,基督教是我们的法律、道德、文化的基础,没有它,美国将不复存在。他说的这两点与约翰·亚当斯说的一致的。下面围绕查理·柯克说的这两点,看一看《圣经》告诉我们什么?

四、《圣经》告诉我们什么?
1.遵守律法的重要性
但以理写的《诗篇》119篇,是在颂赞神的律法。因为以色列民长期违背神的律法,上帝允许他们受罚被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入侵打败,人民被掳到巴比伦70年。被掳的但以理在异乡无数次地反思和祷告:为什么我们落到如此地步?是因为不遵守神的律法。
《申命记》中说,遵守神的律法就蒙祝福,违背神的律法就遭咒诅。最开始上帝与摩西立法,是让摩西用上帝的律法治理以色列民族的,如果他们敬畏上帝,顺服上帝的法律,这个国家或民族就能长治久安,而不是仅靠一个贤德的能人。只有大家共同遵守律法,遵守上帝所立的契约,这个社会才是有智慧的。所以,律法在社会的管理上是第一重要的。但是,执行法律的人必须有敬畏神的心,必须有信仰。
但以理在被掳巴比伦时思考的是:我们这个国家或民族错在不敬畏神的律法、不遵循神的律法、礼崩乐坏、拜偶像、没有公平公义、以强欺弱、社会腐败。上帝就借巴比伦入侵犹大,把他们掳到巴比伦以作管教惩罚。在被掳的70年间,但以理从青年到老年,最后客死他乡。
《诗篇》总共150篇,第119篇是最长的一篇,共176节,赞颂且要遵行神的律法。它是一首共有22段内容的离合诗,每段有8行诗,这8行都用同一个希伯来字母开头,22段依次用尽22个希伯来字母,整首诗共有176节,是《诗篇》中的“珠穆拉玛峰”。但以理非常痛心,下定决心要在律法上领受神对他的教导。
《圣经》的核心是主耶稣基督的救恩以及上帝的律法——救恩加律法。但当人们把救恩当成信仰的核心、强调因信称义的核心教义时,却忽视了《圣经》中律法的重要性。而《诗篇》第1、19、119篇共同颂赞神的律法,表明神的律法有崇高的价值。

2.得救基督徒:因信称义、因信行义、因行成圣
查理·柯克的殉道,也是因为年轻人不再遵循律法,从而导致社会的礼崩乐坏,包括人生命的损失。我们基督徒也容易忘记律法,因我们常强调“因信称义”,却忘了也要“因信行义”(行律法),如果不行律法,这个社会就不能成为适合人生存的社会。如果社会不好,基督徒也有责任,所以我们也要认罪悔改,我们的生命也要因心意更新而改变。
怎么判断一个人是真基督徒还是假基督徒?有人说,就一个检验指标——看他信主以后生命有没有改变。如果一点都没变,说明圣灵没在他的心中,或者他根本不听圣灵的话;如果生命有很大的改变,说明圣灵在他心里做工了。一个真基督徒的一生中,生命一定有很大的改变,不用跟别人比,跟自己比就好了。要改变就要行律法、行真道。
得救的基督徒要遵行律法。主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5:18)主耶稣指的律法是旧约律法,除了属于仪式的,如献祭的律法、节期的律法、食物洁净的律法已经成就在主耶稣身上,这些就终止了,其他的律法并没有终止。特别是“十诫”作为道德核心宪法,是永远不可能终止的,不然人和人之间就没有正确的公平公义的规则边界。“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是说违反律法的事一点也不可能不受到惩罚就偷偷地躲过去了,无论是谁,即使逃脱了今生法律的审判,但逃脱不了末日的审判,上帝一定在末日审判中还给我们绝对的公平公义。
得救的基督徒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希伯来书》12:14b)“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彼得前书》1:16)“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书》2:9)“圣洁”就是要守律法,我们每个人都要警醒。

认罪悔改是成为圣洁的必经之路。当圣灵通过我们内在的良心指责我们犯了罪,我们必须来到神面前来认罪悔改。“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1:9—10)这段经文对我特别有启发:一是每个人都会犯罪,必须得认罪;二是如果一个人说自己没有犯过罪,那么这个人基本上不是基督徒,因为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到不犯罪,所以他是以神为说谎的,神的道根本不在他心里。认罪悔改是领受主耶稣作成的救赎之恩的途径,救赎作成了,不认罪就领不到。通过领受和使用救恩,养成认罪悔改的习惯和内心对神、对自己真诚的品格,上帝就会带领我们改变。
如何能做到认自己的罪?首先得学习《圣经》的律法,有了律法真理的知识,在实践中“知法才能知罪”,这是认罪悔改得蒙赦免的必要条件。所以,新约时代基督徒不能靠着行律法称义,但是要靠知律法知罪,靠着主耶稣的救恩称义。不认罪的人就得不到救恩。
刺杀柯克的枪手的问题在于他“不知罪”或者“不认罪”,才能作出违反十诫的杀人行为,从根本上是思想上出了问题。被苏格拉底所指责的人或者与查理·柯克辩论的人,如果他们有信仰,就会明白并承认自己的问题,即知罪并认罪悔改,就不会冲突。如果不认罪,硬着心说自己没有罪,这就是没有信仰的人。没有信仰就解决不了犯罪的问题,上帝会审判他们,他们便会灭亡的。耶稣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马太福音》10:28)

基督徒的成圣需要遵守神的律法诫命。“称义”和“成圣”如同基督徒灵命历程的两条腿,缺一不可。使徒约翰告诉我们,我们生命中有了圣灵,重生以后,圣灵的能力可以使我们胜过世界的堕落拉力。“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人吗?”(《约翰一书》)5:2―5)所以,如果我们有真信心,依靠圣灵的能力,我们就能够胜过世界,遵行律法成为圣洁。
原罪使我们本性中仍然还存在悖逆神的一面,基督徒的一生都要靠着圣灵与自己本性中悖逆神的罪性作属灵的争战。基督徒虽然也有原罪,但为什么不会堕落成杀手那样的人?是因为有圣灵的帮助,圣灵的能力能胜过我们身上任何原罪带来的欲望。所以,除了“因信称义”之外,我们还要去遵行神的真道,在世界上作盐作光。当我们软弱失败犯罪时,我们需要主耶稣的救恩赦免我们的过犯,因信称义;当我们靠着圣灵得胜的时候,我们就遵行律法,为主作荣耀的见证。
我们的生命一方面承载的是神恩典的彰显,另一方面承载的是神荣耀大能的彰显,我们是神手里塑造而成的作品。“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2:10)(工作workmanship,行善do good works)我们作为基督的门徒,都会去学习并践行祂的律法,去行善,要叫神的荣耀彰显在这地上,显在基督徒身上,也显在非基督徒身上。

查理·柯克在大学校园的公开活动中,是用和平的方式和学生做平等的交流,没有强迫。我们在他身上看到神的大能和荣耀的工作,神荣耀的彰显,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她的遗孀埃丽卡·柯克的发言也特别令人感动,她说她会把她丈夫的事业继续下去,她并没有对凶手产生仇恨。这就是基督徒身上所能彰显的神的荣耀,是神的圣灵在托举着他们,神是他们的倚靠。我相信,如果有像查理·柯克夫妇这样的一大批基督徒在社会上作好的见证,继承柯克的事业,把这个社会的文化改变过来,每一个人就都能在上帝之下安全地生活,有生命权,有发言权,有过幸福生活的权利。
犹太人被掳,但以理为什么非常心痛?因为他知道是犹太人在遵循神的律法上出了问题。为了重新赢得耶和华神对被掳犹太人的赐福,必须通过学习律法和遵行律法的唯一途径归向神,这是摩西律法《申命记》里,上帝宣告过的方法:“遵行律法便得祝福,违背律法神必咒诅”。所以但以理从自己做起,通过很多的祷告,求主赐给他渴慕、学习、默想、遵行神的律例典章的心智,以此回转向主并得祝福,这是但以理写《诗篇》第119篇的原因。
排除大卫王或者以斯拉为本诗篇作者的理由在于:“虽有首领坐着妄论我,你仆人却思想你的律例。”(《诗篇》119:23)但以理在巴比伦是宰相级的高官,但也有王公贵族与他意见不一致,甚至反对他,他却对神说“你仆人却思想你的律例”,他首先思考:上帝要我做什么?上帝要求我按照祂的律例来行,即使是在巴比伦,我也要按照神的律例来行,做一个好的见证。

但以理曾经预言巴比伦国要灭亡在伯沙撒王的手上,果然这样成就了,后来但以理又在波斯的大流士王手下做第一高官。所以,但以理说:“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论说你的法度,并不至于羞愧。”(《诗篇》119:46)这是但以理独有的见证,不是大卫的,也不是以斯拉的。
“首领无故地逼迫我,但我的心畏惧你的言语。”(《诗篇》119:161)王公大臣曾设计让但以理违法被丢到狮子坑,最后是上帝封住了狮子的口,没有让但以理受到伤害。因此,大流士王就特别想要认识耶和华神,说荣耀归给耶和华神。
常说伴君如伴虎,君是虎,君下面的臣也是虎,但即使在这样的境况下,但以理也不轻易报复,他仍思想神的律例,按照神的律例来遵行。“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164)但以理有每天三次面向东方祷告耶和华神的习惯,祈求神的帮助,最后但以理倚靠神胜过了这些考验。

3.“十诫”:道德底线共识
没有律法就没有道德标准、社会底线共识和人生更高的目标。“十诫”是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共识,没有任何一个人制定的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权利边界,能像上帝制定得这么完善。《新约》中讲到爱神和爱人如己是新约律法,上帝制定的人类道德之善的标准(包括“十诫”)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摩西律法是上帝赐给以色列民族的道德底线戒律。《出埃及记》20章2至17节:“‘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第一诫: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第四诫: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第五诫: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第六诫:不可杀人。第七诫:不可奸淫。第八诫:不可偷盗。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第十诫: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神赐给以色列人“十诫”,前四条是人和神的关系,要尊重耶和华神为唯一的神以及要守安息日,后六条是人和人的关系,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神创造的自然界中隐藏着自然法则,等着人类去发现和利用,如牛顿定律、爱因斯坦相对论,等等。同时,人类社会也有上帝所定的律法作为道德法则,等着人类以敬畏的心来遵守。
只有上帝制定的道德准则,能设立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关系,是绝对公平的边界,把它作为绝对的标准,在人们中间彼此尊重、彼此相爱,人类才能在神造的世界中共同生存和发展。让每一个人都能有追求幸福和幸福生活的权利,是所有人都应当遵行的道德标准,它能保证人的幸福,保证社会公序良俗。遵守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踩踏对方的权益底线,才可能不会给他人带来不可修复的伤害和痛苦。“十诫”如同数学公理,不证自明。只有上帝能制定如此伟大的道德定律——道德底线共识。
“十诫”建立社会的道德底线共识,是民主无法获得的。刺杀查理·柯克的罪犯就违背了“十诫”中“不可杀人”的诫律,信仰缺失造成了人命不可修复的损失,给查理本人以及他的妻子、孩子、家人、朋友都带来生命以及其他权益的损害。
类似情况,公元前399年的苏格拉底案,雅典当时是直接民主制的城邦,有三位名人起诉苏格拉底犯罪:用假神腐化青少年,以及散布天上地下之事强行传播自己观点。因为当时雅典政府实行的是直接民主,由501位雅典男性公民直接投票决定苏格拉底有罪,认为他有罪的比认为他没罪的仅仅多了29票,量刑的时候判处他死刑。
雅典当时的直接民主没有带来公平的立法和执法。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曾经批评了雅典的民主,认为民主容易受到“多数暴政”的影响,公众的意见不一定符合真理和智慧。所以共和制政体采取“代议制”,选举代表来议政。苏格拉底尽管有很多的追随者,最终还是因为不符合多数人的期待而被判死刑,但苏格拉底没说任何不理性或表达仇恨对方的言论。

民主制会允许极端的自由,但过度的自由,不讲真理与律法的自由,会导致混乱无序,甚至导致杀人。比如现在的网络,公众意见常常会杀人,使其“社死”。没有信仰、没有法治制约的民主,就是多数人的暴政,它是对少数人进行压迫的一种工具。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东西,但是神给的法治应该在民主之上。建立在“十诫”基础上的律法,才是社会安定的解药。
上帝在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没有给他们民主制度,而是赐给他们律法,因为律法是社会能长治久安的最基本的工具。上帝教导以色列人,要学习并遵行律法。拥有公序良俗的人类社会的法治要以上帝的十诫为核心,才是完全公平的。“不许杀人”是一条绝对的命令。“倘若人用铁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杀人的,故杀人的必被治死。”(《民数记》35:16—18)“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于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民数记》35:20)《圣经》中对杀人的制裁有着最高的刑罚——以命还命。虽也有例外条款,却是非常窄的例外,即,非故意杀人,误杀的,就要住在逃城中若干年,就是监禁。

人类社会公平秩序是从上帝来的,只有当上帝的律法成为人类社会制定的契约和法律,人人遵守,才能带来公序良俗和长治久安。有基督信仰的国家,把上帝的律法制定到了自己的成文法律体系当中,或者通过判案依据《圣经》的律法,从制度上遵行上帝的律法制定法条、判例、规则。当适用上帝的律法为基础进行判案的时候,就能有公平、服民心,也能带来国家的稳定和长久。
依据神的律法来确定法治的国家是最明智、最智慧的国家。美国是清教徒流亡到美洲大陆后建立起来的国家,其宪法制度是建立在英国“光荣革命”后形成的制度上的,是有严密的“杀人犯罪必受惩罚”的法条的。但是人心如果不信上帝,不信神的律法,不遵守“十诫”的“不可杀人”之诫命,就会悖逆神而按照自己的私欲指引来杀人,违反神的律法,违反公序良俗,社会就会不安全。有人说,美国今天的危机不是制度崩坏,而是人心脱钩,美国保留了基督教式的政府形式,却失去了基督教式的人民,于是自由开始失效,这是信仰滑坡的一个结果。中国和其他国家更是如此。信仰若不建立,道德必然滑坡,人类的私欲横行,没有受到良心的有效控制。

五、信仰的实践与应用
1.教导孩子遵守“十诫”,打下真道的根基
《圣经》是把自由跟真理联系在一起的。“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31―32)“自由”指不犯罪的自由,极端民主的人拿枪打人的自由不是自由,而是犯罪。
小时候,我姥姥教导我不许骂人,不许拿别人的东西。其实“不许骂人”跟“不许杀人”是一样的,《圣经》中“恨人就等于杀人”,骂人就是恨人,等于杀人,所以,“不许骂人”也是《圣经》的诫命。“不许拿别人的东西”就是“不许偷盗”,实际上这也是《圣经》的诫命。那时候虽然我还没信主,但这种教育使我心中有了一个警戒线,无论如何不能越过这条红线。诫命使人一生受益,父母对孩子有监护权也有教育权,应当从小给孩子教导“十诫”,让他们成为遵守上帝所设的道德底线之人,这样才能对社会有益,对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有益。

2.退出喧哗,与神独处
《诗篇》第119篇共记载了但以理22次祷告以及不同的时间,从日升之前到日落之后,神的话主宰了先知但以理的心:有黎明前(147),有日间(97),每日7次(164),黑夜(55,148),夜半时刻(62)。任何时候,只要祷告,他都会思想神的律法和如何遵行律法的核心问题。“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篇》1:2)但以理就是这样做的,他要遵行并宣扬律法,呼吁人们归回神的律法。他常常祷告思考,把它写出来,带领以色列人悔改。
与神独处的心灵交流,是获得智慧的途径。这首诗是在他与神独处的时光里,思想之流的真实记录。只有在他与神独处的时候才能做得到,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上帝启发他写出来的这篇关于律法的诗篇。
世人即使身边充满了喧哗,在人群中也落得寂寞,因为人们常常感受热闹之后是空虚。所罗门王说“虚空的虚空,一切皆是虚空”。这句话要加一个注脚——如果没有神的同在,世人的生活便是如此,越是老年越是虚空。只有从神永恒的角度来看的时候,我们在今生要起到一个“转折点”的作用,像柯克那样使人心从溃败滑坡中转过来,走上坡路,重新有秩序,重新归向神,成为神的子民。做这样的事情是很艰难,没有人理解,甚至不讨好人,但是是值得的,在神永恒的国度里会有赏赐和荣耀的冠冕。
我们是否愿意退出一场喧哗,加入一个宁静的与神独处的见面会呢?当你关起门来一个人祷告的时候,其实就是与神独处、与神交心的一个过程,这可能对我们心灵的滋养更多。

《圣经》说,身体就是神的殿,圣灵就住在信祂的人心中,但是基督徒任凭最好的老师空等,却去追逐那世人以为好的喧嚣。这原因是不认得在心灵这块地上(在心田里)埋藏着真正的珍珠。
“天国好像宝贝藏在地里,人遇见了就把它藏起来,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地。”(《马太福音》13:44)意思是指这个宝贝我要留给自己,要变卖所有去买这块地,舍弃一切其他的好东西,包括在社会上与人交际或是名、权、利,就要拿所有的价值来买这个宝贝,因为它值得。
“天国又好像买卖人寻找好珠子,遇见一颗重价的珠子,就去变卖他一切所有的,买了这颗珠子。”(《马太福音》13:45―46)意思指信仰是一颗极贵重的珠子,值得变卖所有来购买。
关键是:如果人们不认识神国的重要价值。就分辨不出与神同在的价值和身处闹市的价值之间的天地差别。就不知道,基督信仰是“宝贝”和“重价的珍珠”。
用“没有信仰会如何”(but for test)来判断就知道了,刺杀柯克的凶手就是一个例子,他自己害了自己的一生。心存信仰的人是使人得益处的,不希望他人的生命受害。

六、但以理的见证:珍视律法,荣耀神
1.珍视律法:22次围绕律法的祷告
在整篇22段的祷告中,主要讲了以下主题:(1)遵行耶和华的律法有福;(2)顺从律法;(3)求主赐恩使我守律法;(4)立志遵守耶和华的律法;(5)求主赐给我悟性明白律法;(6)依靠耶和华的律法;(7)因耶和华的律法而安稳;(8)深爱耶和华的律法;(9)耶和华律法的宝贵;(10)耶和华律法的公正;(11)求主解救我的个人患难与困境;(12)信赖耶和华的律法(89—96);(13)喜爱耶和华的律法(97—104);(14)耶和华律法的亮光(105—112);(15)因耶和华律法得安全(113—120);(16)遵从耶和华的律法(121—128);(17)渴慕遵行耶和华的律法(129—136);(18)耶和华律法的公正(137—144);(19)求主拯救(145—152);(20)求主帮助脱离恶人(153—160);(21)热爱耶和华的律法(161—168);(22)求主帮助(169—176)。
每个主题稍有不同的重点,都是围绕着如何热爱律法,赞美律法的公义,渴慕学习明白律法,愿神按照祂律法的原则解救遭受迫害的自己。这就体现了但以理的一生,就是坚定地遵守神的律法,在外邦经历历代不同的国王时,靠着耶和华的律法,他能够站立得稳。
22次围绕律法的祷告,主题目的是:如何使被掳之后的以色列民在思想上重新回到“热爱神的律法,渴慕神的律法,乐意遵行神的律法”思想价值观中去?但以理先知知道首先需要向神付上祷告的代价,所以他为了恢复旧约《圣经》上帝给以色列的价值观,用尽了希伯来的字母,22次为这一个主题向神祈求,记录下来,也成为操练自己、影响别人如此祷告的榜样。他从来没有忘记复兴以色列民的愿望,他受圣灵感动写了先知书《但以理书》,他也和耶利米先知写《哀歌》一样写了颂赞律法的《诗篇》第119篇,其目的是要带领以色列从思想复兴到民族悔改和复兴。

2.遵行律法:出狮子坑的荣耀见证
“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现在却遵守你的话。你本为善,所行的也善,求你将你的律例教训我。”(《诗篇》119:67—68)“我受苦是与我有益,为要使我学习你的律例。”(《诗篇》119:71)“我好像烟薰的皮袋,却不忘记你的律例。”你仆人的年日有多少呢?你几时向逼迫我的人施行审判呢?不从你律法的骄傲人为我掘了坑。你的命令尽都诚实,他们无理地逼迫我,求你帮助我。他们几乎把我从世上灭绝,但我没有离弃你的训词。求你照你的慈爱将我救活,我就遵守你口中的法度。”(《诗篇》119:83—88)这段经文反映出但以理当时的内心活动,即使巴比伦的王公大臣们陷害但以理,要把他扔到狮子坑里,但但以理只是祷告向神求救,并不害他们。
“大流士随心所愿,立一百二十个总督,治理通国。又在他们以上立总长三人(但以理在其中),使总督在他们三人面前回复事务,免得王受亏损。因这但以理有美好的灵性,所以显然超乎其余的总长和总督,王又想立他治理通国。那时总长和总督寻找但以理误国的把柄,为要参他;只是找不着他的错误过失,因他忠心办事,毫无错误过失。那些人便说:‘我们要找参这但以理的把柄,除非在他神的律法中就寻不着。’于是,总长和总督纷纷聚集来见王说:‘愿大流士王万岁!国中的总长、钦差、总督、谋士和巡抚彼此商议,要立一条坚定的禁令(或作“求王下旨要立一条云云”),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就必扔在狮子坑中。王啊,现在求你立这禁令,加盖玉玺,使禁令决不更改,照玛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于是大流士王立这禁令,加盖玉玺。但以理知道这禁令盖了玉玺,就到自己家里(他楼上的窗户开向耶路撒冷),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神面前,祷告感谢,与素常一样。” (《但以理书》6:1―5)“王下令,人就把但以理带来,扔在狮子坑中。王对但以理说:‘你所常侍奉的神,他必救你。’”(《但以理书》6:16)“‘我的神差遣使者封住狮子的口,叫狮子不伤我,因我在神面前无辜,我在王面前也没有行过亏损的事。’王就甚喜乐,吩咐人将但以理从坑里系上来。于是但以理从坑里被系上来,身上毫无伤损,因为信靠他的神。”(《但以理书》6:22―23)因大流士王把但以理立为宰相(三个总长之一)管理120个总督,这些总督们联合起来想要陷害他,于是设计将他扔进狮子坑里,他在狮子坑里祷告求神帮助,神差遣使者封住狮子的口,叫狮子不伤他,因为他在神面前无过,在王面前没行过亏损的事。最后,因为此事大流士王信主,说:“……他是永远长存的活神,他的国永不败坏;他的权柄永存无极!他护庇人,搭救人,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迹奇事,救了但以理脱离狮子的口。”(《但以理书》 6:26—27)。
上帝封住了狮子的口,使但以理得救,继续在外邦人的朝廷中服事。但是他心中以耶路撒冷为故乡,以神的律法为遵行的准则。人在哪里不重要,心在神的话语和律法上面才重要,这就是信仰的力量。70年中上帝在他们的心中作工,使他们的心灵秩序归回上帝和上帝的律法。也唯有信仰的力量、神的计划和大能,能够在70年后再次拯救以色列归回故乡。

七、愿殉道者的种子带来基督信仰的全球复兴
很多殉道者,比如这次的查理·柯克弟兄,还有初代教会的彼得、保罗,等等,他们将成为我们在天上仰望的熠熠发光的灿烂星辰。保罗说:“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哥林多后书》4:17)他们永远要给历世历代的人做见证,包括苏格拉底,虽然苏格拉底时代耶稣还没来,但他是相信有上帝的。“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哥林多后书》4:18)我们用信心之眼,可以看见柯克在天上有神所赏赐极重无比的荣耀,全世界都在瞩目他的殉道,他的殉道也暴露出人心和信仰的问题。什么是人生命中不可以缺失的?我们必须反思基督救赎和圣灵改变罪人之心的宝贵,特别是律法对社会道德底线共识建立的不可或缺性。
但以理和柯克是与世人迥别之人。“我的性命常在危险之中,我却不忘记你的律法。恶人为我设下网罗,我却没有偏离你的训词。我以你的法度为永远的产业,因这是我心中所喜爱的。我的心专向你的律例,永远遵行,一直到底。”(《诗篇》119:109―112)这几节经文是但以理的祷告,同时也是为柯克写的,因为他们同是受害之人,柯克践行了但以理所颂扬的遵行律法的生命,是我们的好榜样。无论遇到何种黑暗,都决心作遵行神的律法的典范,一直到底,哪怕付上生命的代价,也不后悔。愿这篇祷告也成为我们的座右铭,让我们自己的生命成为遵行律法的典范,从而来改变我们的社会。

今天我看到柯克的妻子公开发言,说要继续“转折点”在大学的辩论事工,永远传扬下去,她和伙伴们会继续服事。我为柯克留给她的精神感动,为她也是这么勇敢、忠心感动,她并没有一句仇恨杀人犯的言语,让我震撼的是主耶稣的爱在这对年轻人身上给我们留下的榜样。
让我们牢记《诗篇》第一篇:“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恶人并不是这样,乃像糠秕被风吹散。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诗篇》1:1―6)

愿殉道者的种子带来基督信仰在全球的复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约翰福音》12:24―25)希望我们被柯克弟兄所激励,将来在天上见他的时候,也可以说我们跟随你的脚步,接着你的工作,去打了那美好的仗。弟兄姊妹们,到时候我们可以在那里用得胜的乐歌来赞美神!



感谢上帝!基督徒是否应当守律法?也是我们上周主日分享的信息,基督徒应当遵守神的律法!这点不容置疑,基督徒遵守神的律法是对神爱的回应,有些人打着因信称义的旗号放纵自己的行为,其实就是不服神的律法心中也没有神,求神怜悯!谢谢弟兄姊妹的信息分享主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