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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赵晓《历史从不重演,但总会押韵》的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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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赵晓《历史从不重演,但总会押韵》的感言

作者:俞梅荪

赵兄:您好!

第一部分:对赵兄文章之回应

读此文,很受启发。您的矛头直指晚清朝廷及其经济政策和后果,我可发给追随李鸿章致力于洋务运动,在上海外滩创办我国第一家银行“通商银行”的盛宣怀之长房曾孙——长我12岁的世交大哥看看。盛大哥是60年代北师大毕业的数学教授,80年代致力于改革开放的经济研究,近年研究盛宣怀而著书立说,成果累累。

这使我进一步认识李鸿章和盛宣怀致力于洋务运动所面临内忧外患之巨大困难和挑战,各种经济决策及其后果,有不少事与愿违。这与80年代我国改革开放之初,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挑战及其经济决策和经济立法,似一脉相承,使我叹为观止。

我拜读大作,经济和法律是我的专业,我历经改革开放和经济法治从无到有的历史进程,近年我琢磨曾祖父在盛宣怀属下致力于洋务运动的历史。您关于我国三百年之大变局的宏观叙述之浩瀚历史,使我激情燃烧,似懂非懂,整体上还是看懂了,故看得我心惊肉跳,很着急,气都出不来啦!要歇一歇,继续看。

看到这三条足以使我心急如焚:

●它学到了借贷,却没学到预算;

●学到了抵押,却没学到契约;

●学到了金融信用,却没学到政治责任。

稍息片刻,我读完全文,心情沉重,久久未能平静,您的结论如下:

国家长治久安的大道,只有四条:

1. 财政归法治,不归人治;

2. 金融服务生产,而非服务财政;

3. 地方不靠盘活,靠分权;

4. 国家不靠债务续命,靠信任重生。

您说:“愿国家把信仰、制度与市场放回正确的秩序;愿财政不再是权力的私囊,而是人民的契约;愿金融回到服务生命、服务公义的本位。如此,中国经济才会重焕生机,财政才真正有未来!”

您说得好啊!以史为鉴,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此文!

第二部分:我从事金融法治之悲歌

本文论述:“金融的现代化,要求三件事:法治、信任、问责。”所言极是,想起我的金融法治之悲剧。

1984年起,我在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从事立法工作,分管金融立法,后担任国务院办公厅法务秘书。

1992年,上海《文某报》党委书记兼总编辑张某承为搞好十四大“发展市场经济”新政策的宣传,专程到北京求援,我给予破格支持,使其取得成效,受到十四大新闻领导小组通报表彰及朱镕基和吴邦国的表扬。他们以此为由,继续求助我支持其搞好市场经济的法治宣传。

1993年发生河北衡水市农业银行100亿美元备用信用证国际诈骗案,在高层内部研讨会上,票据法专家谢怀轼前辈说:“当时我国的外汇储备仅一二百亿美元,此案数额之巨大,将祸及我国经济基础;上海浦东开发和建地铁项目,正在发生四五百亿美元备用信用证诈骗案,这更大的诈骗案如得逞,将搞垮国民经济。”他慷慨陈词,声泪俱下。这使江平等在座专家和我震惊不已。

半个月后,我国警方通过国际刑侦组织破获衡水100亿美元备用信用证诈骗案,追回98亿美元。我兴奋不已,立即要求《文某报》加强法治宣传,防止上海人被国际金融诈骗,但我却反被上海人诈骗。他们盗印文件,栽赃陷害,就连一年前我支持其搞好“市场经济”的宣传,竟成第一大罪,防止上海人被金融诈骗为第二大罪。我被以所谓“泄密罪”被捕,冤狱三年。

1997年我刑满释放,《文某报》历任党委书记兼总编辑石某升、吴某标、徐某炯、袁某滨、陈某平、裘某新等等,不断积极主动承诺,向司法部门澄清案情真相,提请复查翻案,我可恢复公职。但却年复一年,只听楼梯响。我要找《文某报》驻京办主任王某南和唐某元两位作案人核实案情真相(后者我不认识且没见过),被分别告知其病危多年,后已去世。多年后,我分别得知其并未去世,惊喜不已且求见,被《文某报》群工部主任朱某秋一拖再拖,数年后又被告知其已去世。我要求开《死亡证明》,哪怕写个纸条为书证,以便向法院申诉,被久拖而未果,成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旷日持久的大骗局。至今32年,仍真相不明,我生存无着。

您说:金融现代化要求“法治、信任、问责”,但却“三者”全无。

我长期从事金融立法,后为指导上海人避免金融诈骗,却反被构陷坐牢,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竟要先解决提出问题的我,很恐怖。可见金融法治之相反,悖理,遥远,我只能献身了。

2023年央视热播电视连续剧《狂飙》使我感同身受。其中警员们出生入死20年,深入强盛公司(黑社会团伙)将其一网打尽;我蒙冤炼狱,自杀未遂,苟延残喘,出生入死32年,竟被《文某报》法人团伙一网打尽,殊途同归。(2023年,我通知该报张某承、朱某秋等在央视播出时间一起看此剧,我不断写感言与其探讨,他们均未提出异议,竟认可其厚黑了。)

金融法治,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您的读者俞梅荪致敬

2025年11月17日,次日修订

赵晓:写在后面

读俞梅荪仁兄的来信,心情沉重而复杂。

他以自身数十年的经历,印证了一个朴素而深刻的道理:历史是制度的镜子,而制度的进步离不开法治、公义与人的尊严。

俞先生早年投身国家法治建设,对中国金融立法的发展曾做出贡献;而后经历冤案、蒙难、坚持申诉,其遭遇令人唏嘘。无论历史怎样回望,他对法治的坚持、对国家的情怀、对真相的追索,都值得尊敬,也值得倾听。

我写《历史从不重演,但总会押韵》,本意是借晚清财政困局反思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俞先生的来信,则用亲身经历提醒我们:制度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会真实影响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庭的命运,乃至一个时代的命运。

愿一代仁人志士继续为中国法治而努力,让历史的遗憾减少一些,让未来的希望多一些。也愿俞先生的坚持不被辜负,愿公义不再迟到。

谨此致敬。

——赵晓

附注:俞梅荪

俞梅荪是一位经历坎坷的法律工作者,曾在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从事立法工作。

1.个人经历

俞梅荪1953年生于北京,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84年至1994年,他在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担任综合秘书组组长、新闻发言人,并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顾明的秘书,参与《“七五”立法规划》等重要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

2.冤案经历

1994年,俞梅荪因“泄露国家机密罪”被捕入狱,被判刑三年。他坚称自己无罪,拒绝认罪减刑。法学泰斗江平曾为其作无罪辩护,但最终败诉。俞梅荪认为自己是被上海《文汇报》相关人员陷害,案件至今真相不明。

3.出狱后的生活

1997年刑满释放后,俞梅荪致力于为失地农民维权,并持续为自己和家人申诉。他撰写了多篇文章,回忆胡耀邦、万里等领导人推动法治建设的经历,表达对冤案的反思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4.近期动态

2025年,俞梅荪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个人经历,包括在火车上与纹身男子的友好交流等故事,展现其乐观豁达的心态。尽管历经磨难,他仍关注社会问题,呼吁尊重法律和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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