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薇:香港火灾与神的律法必要成全
作者:冯雪薇
一、由香港大火想到律法
最近有关香港大火的其中一则消息让我得到些许安慰——香港特首宣布将成立委员会,调查宏福苑大火的原因,并追究相关责任。究竟是建筑材料质量问题,施工操作违反标准,还是设计方、施工方或审批官员的责任?香港大火造成一百多人丧生,这是违法的代价。
土地拍卖制度推高了房价,无论在香港还是大陆,底层穷人买不起商品房,只能依赖政府低成本建设的廉租房。然而,这些密集的高楼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这都涉及法律标准及其执行是否到位的问题。
也引起我思考《圣经》的律法及其对基督徒生命的作用,因此,下面我们一起解读一下主耶稣讲道提到的神的律法,以及信徒与律法的关系,主题是:神的律法必要成全。

神的律法必要成全
一、耶稣来为要成全律法
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教导有关律法的核心真理: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7—19) “成全”的英文翻译是“be fulfilled”,就是完成、满足了法律的要求。
因为《新约》强调“因信称义”,我们常常把律法与福音对立起来,但律法和福音不是对立的。《罗马书》3章31节:“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主耶稣来到世上并不是要废弃律法,乃是要解释律法的真义,并强调律法的永恒性。
因此,作为传道人,我们自己必须正确理解律法的作用、福音和律法的关系,否则,错误教导《圣经》,将承担极大的责任。

1.耶稣重新解释律法
(1)何谓“安息日不可作工”?
有人说,“安息日不可作工”的律法,在新约时代被主耶稣改变了,不用守安息日了。其实不然,主耶稣来到地上,仍然严守“安息日不可作工”的道德律法。但是祂重新解释了“不可作工”的真正含义,禁止“作工”不包括为了行善、救命而做的工。比如“门徒饿了掐田地里麦穗吃”“邻居的羊掉到了井里把它捞出来”,这都是可以做的行善的工,不耽误守安息日。
不可做的“工”,是指为自己赚钱谋生的劳作。人每天做赚钱的“工”,一日也不歇,就变成了工作的奴隶,天天睁眼闭眼就是做工,汗流满面勉强糊口。那是会把人累死的“工”。我国“过劳死”或者“猝死”的中年人很多,例如链家老总左辉50岁猝死;2024年我们一位姊妹的儿子也是39岁就心脏病猝死。
现今世界有多少工作的奴隶?我在WTO时的法律司长Bruce Wilson说,他来WTO工作是因为不喜欢美国律师的工作狂方式,平均每天工作时长13个小时,从早上9点到晚上10点,除了睡觉、吃饭、上下班路上,剩下全部都在工作。WTO司长是领导,不办案子,一周5天早上9点到晚上7点,周六、日都可以休息,比美国律师平均的工作时长要好很多。但欧洲也好不到哪去,法律司的律师也得加班,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时长都会超过9个小时。但自从信主以后,我的时间管理是:每周五晚上必须准时下班去查经聚会,周六、周日两整天必须休息,一天家庭活动,一天教会活动,领受教导和上帝的祝福。

所以,守安息日的律法就是对信徒们生命的祝福,上帝不希望我们成为工作狂、猝死,而不享受祂给我们的恩典,以及家庭和亲人、朋友的温暖。人是最高贵的有神形象的被造物,上帝不希望我们做奴隶,所以祂让我们安息日这一天禁止做赚钱的工。律法的目的是彰显神对人的爱,而且这种爱是人人都能平等享有的。守安息日的律法,对人类的幸福生活以及身心灵得到健康的滋养不可或缺。
我回国以后,做稀土、钨、钼等稀有金属对美、日、欧的出口措施、出口限制、出口配额等案件,其实是非常紧张的,但是我跟商务部的处长说了,周日的时候请你不要给我打电话,因为我是基督徒,周日必须聚会。这个处长也理解了,周日就不给我打电话,所以我在中国的工作也没有干犯我的任何一个主日。
万事都有定时,工作有时、安息有时。安息日使我们的灵魂得到滋养,否则灵魂会枯干没有力量支撑周一到周五的工作。也许我们不能马上看出效果,但是时间久了就会知道守安息日是上帝对我们生命的祝福。上帝给我们设计的最好的复利思维,就是守安息日。

(2)何谓遵行律法?
遵行律法不能做表面功夫,也不能选择性地遵守。
法利赛人以及青年财主都认为他们遵守了十诫,自己是守律法的好人,与其他不守律法的人比更有道德优越感。但是主耶稣说守不守律法,不仅仅看行为,还要看内心思想,因为一切行为都从心出发。比如十诫“不可奸淫”的解释:“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思想的罪,贪图得到不属于自己应得的人或者物都是罪。“除非我们把思想、想象力、渴望、记忆等所有的一切,都降伏在神的旨意之下,否则我们就没有满足‘不可奸淫’这条律法。”(司布真)耶稣批评法利赛人“他们能说不能行”,在他们抓妓女到主耶稣面前时,主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翰福音》8:7b)结果法利赛人丢下石头都走了,说明他们良心知道自己并未行全律法。
青年财主问耶稣:“良善的夫子,我当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参《马可福音》10:17—22)但是,他其实并不明白主耶稣说的“没有一位是良善的”的含义,主耶稣指出无一人完全遵守了律法的事实。他的问题是拒绝耶稣的呼召,在家里看守财富,使他成了家族财富的奴隶,违反了第二条诫命——不可拜偶像,他造偶像、拜偶像,反而丧失了永生的福分。他在律法的解释和执行上都没搞清楚,说明他平时没花很多时间研究律法。他违反了十诫,但他不知道,所以到真正的考验来临的时候,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我当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其实,他唯一要做的就是跟随耶稣、接受救赎。

(3)何谓“不可杀人”?
人很多时候不是直接而是间接违反了神定律法。比如说“不可杀人”这一诫命,不是仅指拿凶器直接毁灭他人肉身导致死亡的行为,更多的还有间接杀人。例如:生产劣质的药品、食品,还有建筑材料低于一定的人类健康安全保护标准,就会导致间接杀人,香港火灾也属于这种情况。我在WTO的时候也做过一个案例(DS135):欧共体1990年禁止了加拿大向欧洲出口用于建筑和航空座椅的隔热绝缘材料,因为其中含有石棉成分。有科学证据充分证明,石棉容易在空间扩散,损害工人或者住户的身体健康。欧洲的技术标准比较高,加拿大在WTO败诉了。为什么呢?因为欧盟说贸易禁令就是要保护人类的生命与健康,工人暴露在这些材料面前的时间比较长,如果含石棉量比较大,工人就会得矽肺病。所以,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是比贸易更重要的目标,自由贸易必须不能妨碍人类的身体健康。
规章制度不健全,也是间接杀人的一个重大来源。袁立的基金会就是为关爱矽肺病人而建立,给病人提供医疗帮助,配备呼吸机,提高他们活着的质量。矽肺病人从何而来?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矽肺病人?因为很多工人在矿山工作的时候不戴口罩,也没有科学合理地保护,现场金属材料、水泥等颗粒飞扬,就被吸进肺中造成了矽肺病。这种病是由于矿山或采石场没有建立一套保护工人生命安全的施工标准造成的,这就叫做间接杀人。国家的技术标准太低了、工人工作时间太长了,都会间接杀人。但是一个保护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的政府,就会按照科学行事,制定技术法规,不让工人或住户长期暴露在这种危险之中。

还有很多可以归纳为间接杀人的情况,比如中学生的强制学习时间过长,造成心理健康问题、抑郁症、学生自杀,也属于间接杀人。曾经有一个16岁的高中生跟我诉说,她的寄宿学校从早上7点30分到晚上9点30分,除中间有短暂的半个小时吃饭外,都是上课学习时间。一天学习13.5个小时,一周6天,这比美国成人执业律师的平均工作时长还长。这么长的学习或工作时间不就像强迫劳动吗?可以说寄宿高中相当于学生的集中营了。她说她做梦都会梦到第二天的课程表,然后她就很恐惧、很害怕,早上就不想起来去上学,不敢去上课。我对孩子的父母说:“现在恢复她的身心健康是第一位。”后来孩子休学了一年,因为她父母都是基督徒,非常听劝,马上就转变观念,支持孩子在家里面。她这一年就没干别的事情,按照她自己的节奏慢慢地恢复,做点感兴趣的体育活动,学点英语。一年以后她的忧郁症基本治愈,后来她没有参加高考,上了北京一所2+2(在中国上两年,在国外上两年)的大学,可以说“条条大路通罗马”。
如果学校不考虑孩子的承受能力,天天都要求孩子那么学习的话,学校就变成了一个集中营,这可能变成间接杀人。有很多青少年抑郁症自杀,是与设定的制度有关系的,长时间的工作或学习就相当于把人当成了奴隶。家长一定要监护好孩子的身心灵健康,如果看见孩子所在的高中是这样的,要么把孩子转出来,要么跟学校去交涉。
所以,严格遵守“不可杀人”的诫命,是能够救很多人性命的。上帝给我们安息一天的时间,给我们主日聚会的时间,是因为神的律法彰显神对人的了解和爱与眷顾,但人制定的法律规条却可能是间接杀人的工具。作为父母,如果不独立思考,强加学校的严苛要求在孩子身上,可能成为压倒孩子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间接杀人违反十诫的帮凶。中国很高比例的青少年生病、抑郁症甚至自杀,本质原因是父母、学校、老师都不守神的律法的精意而造成的。

《圣经》说“恨人就等于杀人”。几十年前我们的社会给人群划分阶级,搞阶级斗争——即要不同阶级间互相仇恨、互相斗争。那时候不仅仅是恨人等于杀人,而是恨人真的会导致杀人的。现代的家庭里也常常发生“间接杀人”的事情,比如夫妻之间的冷暴力和热暴力,都是恨人就等于杀人。再比如,对孩子恨铁不成钢的“恨”,或者言语暴力,都是杀人的武器,都是违背十诫的。所以做父母的一定要改,要以平等的态度跟孩子沟通。爱是不加害于人的,语言是具有巨大能量的,如果怀着恨和愤怒的心跟孩子沟通,传递的能量虽然没有杀死孩子的肉体,很可能已经杀死孩子的灵魂了。所以孩子最后没出息或者躺平,很多时候是父母的“贡献”。
有人说:“我这个人就是嘴巴刻薄些,但我是刀子嘴豆腐心,其实我对你挺好的,所以你包容我一点。”但在上帝的律法中,用刀子嘴“杀”人,就等于违反了“不可杀人”的律法。不能按你的价值观、道德观来衡量,要按照神的道德观来衡量:恨人就是等于杀人。如果不思悔改,你要问的是:神会不会赦免你,而任凭别人受伤害?祂还是一个公义的神吗?如果神总是包容一个人的刀子嘴,而不包容别人的,祂不就是个偏待人的神了吗?但神是不偏待人的,祂是一个公义的神,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所以,神的律法才是保护人生命的,人人都要敬畏神,承担违反律法的后果和代价。
我们对于孩子和家人,不管思想是否一致,不能用“恨”来应对,思想不一致,要用思想去影响,以知识打破信息茧房,不能用恨人的方法来解决。我们都应该警醒,应当做改变中国文化的那一代人。

2.“因信称义”与律法的关系
新约时代的“因信称义”与律法是矛盾的吗?是我们只要相信“耶稣是主”就可以不用遵守律法了吗?并不是的。《新约》中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37—40)
保罗也说:“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9—10)很多人认为“爱”就只包含积极地主动行善,不是的,“爱人如己”还包含了十诫的每一条,包含了消极地不伤害任何人的纪律约束。一条“爱人如己”给我们设定了思想和行为的边界,不仅不能踩踏他人同等权利的底线,还要去实践最高标准——积极主动关爱他人。
“爱人如己”中既有底线边界,又有比旧约还要高的最高标准。比如给香港大火的受害者捐款捐物,就如好撒玛利亚人,主动救助了被强盗打伤的路人,而路过但见死而不救的利未人、祭司就没有践行更高标准的“爱人如己”。所以,新约时代律法的标准没有降低,反而“不可加害”的底线和“主动施爱”的高线都提高了。

对一个社会群体更重要的是底线边界,不踩踏别人同等权利的边界才能保证人人都享有最低的权利保护。根据木桶原理,最短的那块板子决定了一个木桶能装多少水,底线保护的边界在哪,决定了一个社会和文化、文明的实际高度。所以我们要把最短的板子提高起来,提高到神定的基准——十诫。遵守包含十诫的爱人如己的律法,对一个社会保障每个人的权利至关重要,否则这个社会就是个人吃人的社会。
没人敢说“我已经满足了《圣经》律法的全部要求”,谁要是敢说“能都满足了”,他就是撒谎者,所以,我们没有任何资格骄傲自义,我们一生都要努力向着最高标准的标竿直跑,这才是我们的使命。
没有人能够守得住完全的律法,靠自己我们是死路一条,但《新约》给我们人类开了一条出路,那就是“因信称义”。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不守律法。主耶稣对青年财主说的“良善的只有一位”,表明没有任何人能完全满足律法的要求,除了道成肉身的主耶稣。保罗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是真实可信的。人无法靠自己做到,所以我们只能靠着信主耶稣,靠着祂这位中保才能在神那里成为“义”。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翰福音》15:10)《诗篇》中大卫预言说:“那时我说:‘看哪,我来了!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我的神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里。’”(《诗篇》40:7—8)这段预言了主耶稣基督要来作拯救的工作,耶稣是那位乐意照着律法而行、律法常常在祂心里的神子。祂遵守了父的命令,常在爱的律法里。所以唯有耶稣成全了律法、满足了律法的要求。

二、耶稣如何成全了律法
1.律法的尽头是基督
律法是人启蒙的师傅,寻求律法的人才能寻见救主基督。主耶稣不仅自己遵行了律法,还完成了救赎,替我们受了十字架的刑罚:“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拉太书》3:13)成就了先知以赛亚预言:“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以赛亚书》53:6)这是一个替换,耶稣把我们置换出来了。本来律法要讨的罪人是我们,我们当受的刑罚就是死亡,但是主耶稣担当了我们的罪,祂代我们死了。耶稣作成了赎罪祭,信祂的人才有了得赎的盼望。
保罗说:“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马书》10:4)英文是“The end of the law is Christ”(律法的终点就是基督)。“总结”这个词的希腊文原文“telos”,原型是“tello”,意思是“设定一个明确的终点或目标”。
律法是使人知罪的,它告诉我们:我们并没有满足律法的要求。律法是神真理的组成部分,当人循着律法的道路前进、赛跑时,认识律法的精义越多,越发现走进了一个死胡同,终点是:我永远也达不到守完全律法的目标。这是令人失望的终点!但是只有对自己失望甚至绝望的时候,才能够放下自己来寻找神,律法的尽头站的是耶稣。如果一个人不走进追求行律法的死胡同,也不认真寻求守住律法的精意,就会像那个青年财主,对律法的认知非常粗浅,是属灵无知的状态。

不来寻求永生这条道路的人更为可怕,最后就会远离神走丢了。所以律法会让我们去寻找耶稣,因为找不着耶稣,罪就没法被替代。而走进律法窄路的人,才是寻求真理、寻求认识神的人。在认识真理、认识律法以后,发现自己无法守完全的律法,无法躲避神对罪人的“罪”的审判。这时候,在律法这条胡同的尽头,神预备了祂自己,你在那里遇见了前来拯救你的主耶稣基督,接受祂的救赎恩典,才能走进祂的国度。主耶稣把人转移到了祂的国度,祂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4:17b)人的尽头,是神的开头。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马书》3:20)“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因为如果没有律法,就没有过犯。”(《罗马书》4:15)“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各书》2:10—11)
例如:有没有人不贪心?(这是第十诫);不作假见证(不说谎话)?(这是第九诫);不恨人?(恨人就等于杀人)。有没有人能说这一生这三条没犯过其中任何一条?我想是没有的。所以我们能够不犯罪吗?其实是很难的。

有一首古典诗歌Conviction of Sin by the Law(by Issac Watt),可以翻译成《律法使人知罪》歌:
我对天堂的盼望,原来坚稳光明;
自定罪诫命来临,惊觉己身腐败;
我罪曾轻如鸿毛,直至惊见神律法;
完美圣洁公义纯金;神圣永恒不朽;
我灵顿负重轭,我罪顿时复燃;
我触怒可畏神,所盼尽都成空。
这首歌描写的是,人在了解神定律法之前,自以为义,洋洋得意,觉得自己进天堂是毫无疑问的,对天堂满心盼望,明白了律法的真意后,才发现自己早已罪债深重,所盼尽都成空,这真是我自己的真实写照,所以必须来到耶稣面前,别无选择。

2.基督担当了人的罪
福音是耶稣替我们还了罪债,律法是带我们找到耶稣,得到救赎。“这样,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拉太书》3:24)“训蒙的师傅”的英文是“schoolmaster,instructor”(教师、校长或者咨询师),通过律法这个老师,认清神对人的要求标准,认识到自己是没有能力达到神的标准的。
所以,人人都有被拯救、有主耶稣来代替还律法的债的需要。耶稣说“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意思是人犯罪,罪债是要需要还的。所以,当人失败在律法之下时,主耶稣是替我们担当刑罚的唯一救主,律法唯一的满足者、还债人。正因为神是公义的,公义的神必会追究罪犯的责任。而且担责的人不能张冠李戴,必须是犯罪行为人自己。人在律法上的破产,只有主耶稣的献祭才能为我们还债。释迦摩尼、孔子、老子等,即使他们都是个人道德很好的老师,但是他们都不能为我们还罪债。佛教要人自己去修行去洗净,不是靠别人,但是自己修行是洗不净罪的,所以最后是没有出路的,所有其他的人也都是如此,没有人替我们还罪债,唯有耶稣是替我们还罪债的救主。
简单说,福音就是救赎主耶稣的宝血,洗净信祂的人违反律法所犯下的罪。使信靠祂名、承认祂是神儿子、是救赎主,承认自己不能守全律法的人们,罪被洗净。所以,我们基督徒是一群最有福的人!

三、神定律法的本质是永恒不变的
1.上帝是善恶道德律法的唯一立法者
真理是永恒的,善恶道德观念是绝对的,也是永恒不变的。上帝在伊甸园制定了一条律法:“不能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这条律法直到今日也并未废掉。意思就是:为人类制定道德标准的永远不能是人,唯有上帝是善恶道德律法的立法者。到现在也是一样,一旦人自己取代了神,世界就会混乱。亚当、夏娃违背了这一条,就是违背了“十诫”第一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的戒律。
撒旦化身为蛇,给夏娃说的是与神的真理相反的规则:“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世记》3:5)撒旦改变了神的规则,让亚当、夏娃吃果子以后开始自己制定善恶标准,这就是人类“道德相对主义”的起源。
亚当、夏娃面临的选择是:听耶和华神的,还是听撒旦的?当他们在行为上听了撒旦的,做了撒旦的规则下让他们做的事,他们就没有以耶和华为神,而是以魔鬼撒旦为神了。人类每天都面临着始祖曾经面对的试探。上帝说:这是真理。撒旦说这不是,那才是。是选神的真理,还是撒旦的谎言?听上帝的就是上帝的门徒,听撒旦的就是撒旦的门徒。要知道你是谁的门徒,就看你的行为是否遵行了神的永恒不变的真理。

2.国家法律应遵守《圣经》底线律法
司布真说:“神完美的律法,是宇宙和平的基石。必须不顾一切竭力地尊崇,若完美律法丧失了,一切也就完了。”人缺乏遵行律法的能力,并不能挪去人的责任。因为人的道德责任是对上帝负责任,特别是底线的律法不可以违背,否则人类社会就是个人吃人的丛林社会。
某些国家的法律有些标准高于《圣经》的底线律法,比如英国1883年颁布了《废除奴隶制法案》,从英国开始禁止买卖和拥有奴隶(这是威伯福斯议员带领一群基督徒议员做到的)。但这并没有违背《圣经》的律法,只是制定了比《圣经》底线更高一点的律法。因为《圣经》律法所设定是底线的规则,木桶的短板规则,最低的底线律法永远都是以神定的律法为准绳。所以,人可以制定比《圣经》底线高的律法,不能制定比《圣经》底线低的律法。英国的这种行为是守了律法的精意,它既不是突破律法,也不是违反律法,而是顺服律法的具体表现。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应该遵守《圣经》的底线律法,不能突破“十诫”所定的道德底线。《圣经》允许奴隶买卖,但是工作第7年必须给奴隶以自由选择继续服侍还是离开主人的权利。这就是神的底线,违反了这个底线就要受到神的惩罚。例如耶利米先知指出:西底家王因为违背了奴隶7年自由权的律法,受到神的惩罚,耶路撒冷被巴比伦入侵打败,最后“在西底家眼前杀了他的众子,并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铜链锁着他,带到巴比伦去。”(《列王纪下》25:7)

今天社会技术的发展,人类可以不需要出卖劳力做奴隶了,变成了家政服务行业,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服务的家庭和期限,这是现代国家的法律保护水平高过了《圣经》中关于奴隶的立法底线的水平。
1648年的《维斯特敏斯特信条》19.4条认为《圣经》中的民刑事司法律已经废止了,国家可以制定不同于圣经的标准了。而我的理解是,《圣经》中的这些民刑事司法律并没有失效。只要是国家制定的律法,某个方面是比《旧约》摩西律法中更高的法律保护标准,只要能满足摩西律法的最低要求,就没违背它。摩西律法建立了人道德行为的底线标准,高于底线的叫做守律法,低于底线的才叫做违反律法。所以,不能说旧约律法被废除了,而是被以更高的标准执行了才对。

3.礼仪律和食物洁净律已经被耶稣满足
摩西律法中礼仪律和食物洁净律的期限:《旧约》里献祭守节期的礼仪律律法,在救主作成了救赎以后,被主耶稣一人的献祭代替或者满足了(fulfilled),主耶稣的救赎成全了献祭和节期的律法,这些礼仪性律法在新约时代就完成了它的使命——预表耶稣的救赎。新约时代,纪念主耶稣代罪救赎的仪式开始了,包括圣洗礼和圣餐礼。
食物洁净律法是上帝为了让选民以色列在旧约时代分别为圣制定的,有时代限制。而在新约时代,上帝允许彼得在向外邦人传福音时与外邦人同吃同住,还让他吃飞鸟以及猪肉,这是神对新约时代门徒们的祝福:跟随主耶稣祝谢了来吃,都是洁净的。新约和旧约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神的礼仪律和食物洁净律法都有时代的分别、有施行的期限。立法者没有改变,救赎已经成就,主耶稣的宝血洁净人的内心,洗净人的罪,更胜过不吃猪肉所能带来的洁净。这就是新的洁净之法,就是靠耶稣基督的宝血来洁净我们,这个是取代。

4.丢弃神定律法的后果
基督徒接受主耶稣基督后能丢弃律法吗?
丢弃神的律法,就是把通向主耶稣救赎的那条道路给堵上了,没有神的律法标准,世界上每个人都可以听魔鬼撒旦的话随意订立自己的善恶标准:“你吃了不一定死”“还能自己分辨善恶”,人们就能“如神般为自己立法,使自己得利”。耶利米先知说过“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谁能识透呢?”如果律师可以自己决定行贿公检法、从当事人敛财、不顾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拿钱买来胜诉,人类就不再有道德底线,谁都会成为受害者。如果允许人类自己给自己定立道德标准,人人都会维护自己的个人私心、私利、逃避对神和对他人的责任。
萨特有一句著名的名言:“他人即地狱”,描绘现实世界中人的道德光景,和加尔文说的“人是全然败坏的”,都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人性评估。孟子说“人性善”,但是几千年来人口大灭杀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反复上演证明了“人性本恶”才是真的。

人类立法离开神定律法的结果会如何?
第一,唯物主义无神论者立法:没有一个超越人类的立法标准,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但人民大众的公共利益谁来维护呢?这在法理学上都是不公平的,道德观念上自然是有瑕疵的。一个阶级受益另一个阶级受害,这样的理论怎能带来公平的法律?唯物主义连法理学都是错的。
第二,欧陆的理性主义者说只需要德先生、赛先生——民主与科学就能解决问题,不需要基督教信仰。
但即使有了民主制度,学习了科学技术,但是任何制度都需要人来遵守执行。没有绝对的道德观念,如何保证民主制度能得到实际和公正的执行呢?无神论除去了基督教,除去了神,人就开始“自己分辨善恶了”,人类就没有共同认同的道德法则了。因此,从法国大革命就开始可以随便杀人,血流成河。如果没有绝对的道德观念,就没法保证民主制度能够得到切实地施行。
苏格拉底时代雅典也有民主,但是500人陪审团就把苏格拉底给判成冤案了。所以没有立法的标准,社会没有一个善的准绳的话,就是乌合之众的民主。所有人都不知道善恶的社会,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如果有一群有基督信仰的人,严守诫命“不可杀人”,就不会用杀人(革命)的手段去解决社会问题,神有时候允许革命但不等于神支持革命。所以,人离开了神定的律法,就是一场灾难。

第三,日俄战争后俄罗斯的国家杜马(议会)形同虚设。日俄战争的前因后果:大清朝1900年与八国联军打了败仗、庚子赔款条约缔结以后,西方各国的军队都守约退出中国了,只有俄国赖着不走。1904年慈禧不得不请求日本人赶走在东北三省驻扎不走的18万俄国驻军,于是日本在旅顺港跟沙皇尼古拉二世的舰队激战,最后俄军战败,死了5至6万军人,日本在此战役中也付出了战死几万日本官兵的代价。清朝就把旅顺港驻军权以及东北三省的铁路修建经营权给了日本,并允许日本成立关东军保护铁路的运营安全。这是清帝国和日本之间的利益交换和契约约定。
而俄国沙皇在战败之后,为安抚国内的贵族就成立了国家杜马——民主议会。但是多少年过去了,目前俄罗斯的国家杜马仍然是在普京一人的绝对控制之下。俄国人从1904年尼古拉二世沙皇开始到后来的列宁、斯大林再到今日的普京,民主制度的形式已经有120多年了,但是实际根本不起作用。因为当人不是真正遵行平等精神的时候,其实就还是在一人独裁之下。没有遵守契约守信用的人、制度自己是不起作用的,所有制度都是通过人来运作的,人是最重要的因素。

5.真正的基督信仰,必承认神定律法的绝对价值
除非人直面神定律法的镜子,就不会承认自己是罪人的事实,也就不可能来领受恩典。把神定的律法改了,同样毁坏了神的律法,也就没有配称为律法的准则了。毁坏了神的律法,也就毁坏了福音。因为没有律法对人的定罪,就没有了人对赦罪之恩的需要。没有遵行律法的人民,也就没有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如果基督徒不努力向着遵循律法去努力奔跑的话,就跟世人是无异的了。

四、神的律法如何成全?
1.靠着救主耶稣基督
主耶稣为我们成全了律法。主耶稣是第二个亚当,替我们受了刑罚,耶稣在十字架上死了,但是在基督里我们都活了。祂是借着承受刑罚成全了律法,律法既被成全,也就失去了定罪与惩罚信徒的能力了。唯有主耶稣活出了成全律法的生命: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马书》5:19)“律法的尽头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罗马书》10:4)我们无一人能完美地顺服律法,只有耶稣能。“在他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所以我们要感谢神,我们全是靠着耶稣基督的恩典才能称义的。

2.信徒重生守律法
基督徒经过重生,也有了顺服律法的能力。律法不仅在耶稣身上成全,也在信徒身上成全。信主的人是圣灵重生过的人,经过重生有了顺服律法的动力和能力。动力来自于愿意与神同在的心,而顺服的能力是神赐的。每天清晨,我们要为自己祷告求上帝赐给我们能力走在遵循上帝之道的正路上面。
“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罗马书》8:3—4)这是讲耶稣为我们这些“不顺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成全了律法,这叫有限救赎。这句话预言了基督徒接受了救赎以后,生命获得重生,还会分别为圣,“不要遵从世界的风俗,而是因头脑更新而变化。”(参《罗马书》12:2)因更新知识,圣灵赐恩加力,就改变成为顺服律法的人。
对于重生的人来说,圣灵已经住在我们的心中:“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马书》8:16)“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5:17)但基督徒内心里面永远有一个争战:基督徒接受了救恩以后生命得以重生,内心的本性改变了,想要顺服神的律法,不想再遵循世俗的风俗,但是还有挣扎,因为旧人还没有完全退去。所以才一定要祷告,求神赐给我们力量改变旧习惯,养成新习惯,遵循神的律法。这是圣灵在我们心中,我们才有了这样的渴望,然后才能慢慢从今世的风俗中脱离出来,约束口舌,轻易不会再说假话,绝对不去做假账,绝对不去做行贿的事,绝对不会去杀人,包括不间接杀人,等等。

唯有信耶稣的人能守律法,能胜过世界,能发展出文明:“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约翰一书》5:3—5)圣灵的内住使我们知识更新了,对律法的认知多了,又赐给我们能力朝着越来越顺服律法的方向发展。因着越来越多的人守住律法,才产生了文明。欧洲到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时候已经经过一千多年的基督化,才产生了工业文明、科学技术、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因为他们都是基督徒、信主的,有圣灵的约束,才发明出了合乎神律法的制度,并且有圣灵赐予的遵循神律法的驱动力。基督化的人口多了,这个社会就变好了。大英帝国之所以是世界上第一个文明化的国度,也是因为它先经历了基督化。
不遵行神律法的基督徒,犯罪会使之与神隔离,若不悔改就不会得赦免,也就自然不会蒙神祝福,就是一个危险的基督徒,或者甚至不是基督徒,因为教会里有麦子,也有稗子。“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1:9—10)
耶稣也说过:“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反之,不遵行律法还不悔改,便不是弟兄姐妹了。保罗也说:“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希伯来书》10:26)
假设我们不努力遵行神的律法、追求顺服真道,就意味着回到信主之前的状态:“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以弗所书》2:2—3)空中掌权者就是撒旦,回到亚当夏娃那个状态去了,这是很危险的。

历史中有两个鲜活的例子,让我们看到,即使是神使用的人,不遵行律法与遵行律法也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是参孙,一个是波阿斯。
参孙是《士师记》中记载的一个违背律法的例子,一个悲剧士师,一生中有多次不重视律法的记录,《士师记》21章25节说“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也包括参孙这样的士师。比如他碰死狮,吃死狮子里面的蜜;违背律法娶了外邦人敌国非利士人的女子为妻;与妓女大利拉亲近,把自己力大无穷的秘密——“不能剪头发”——告诉她,结果头发被剪掉,失去了从神而来的力气,被非利士人挖了眼睛,受尽非利士人的侮辱和折磨。虽然最后神垂听了他的祷告,让他向残害他的非利士人报了仇,但也落得和非利士人同归于尽的悲惨下场。可算一个极其典型的反面人物。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紧随其后的《路得记》中记载的波阿斯的故事,他是个遵行律法“近亲要去赎回他们家族穷弟兄的土地、娶寡嫂”的人。波阿斯严格按照程序把优先权给了一个更近的亲属,如果那个亲属决定赎地还娶了路德,波阿斯就娶不成路德了。因此波阿斯并不是以娶路德为第一目的,而是以顺服神的律法为第一目的的。而我们现代婚姻中,不管男女,更多都是以满足自己的私利为目的来选配偶的,简直是天壤之别。那个更近的亲属弃权后,波阿斯才娶了人品好又敬畏神的路得。他因此得到了神极大的祝福,成为了大卫的曾祖父,这是多么大的荣耀啊。

司布真说:“当人重生时,就有一个新性情(new nature)放在他里面。这新性情爱慕神的律法。随之,完全地遵从律法。他才能不犯罪,因为这新性情是从神生的,有神的灵住在他里面与他同在,赐力量给他,那是光,是纯全的,是‘不能坏的种子’。”“你们蒙了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得前书》1:23)
重生的人能胜过死亡:“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他同活。”(《罗马书》6:6—8)
当我们与主耶稣同活着、我们的生命重生以后,还会有属灵的争战:“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这样看来,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马书》7:24—25)但是基督徒内心受圣灵的掌管,渴慕顺服主,祈求神的带领,神赐恩典能力帮助我们胜过肉身旧我的坏习惯,改变成效仿基督的样子。

总结:日光之下无新事
虽然今天我们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遵行律法称义,我们也没有能力行完全的律法,但是,我们成了基督徒之后,神仍然要求我们遵行律法,如果我们有了神的命令不去遵行,我们信仰的根基就无法坚固了。我们既然信主爱主,就该自觉地用祂的律法来对照自己的行为、甘心顺服,只有这样我们的信仰才能根基牢固。
主耶稣也告诉了我们这一真理:“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撞着那房子,房子就倒塌了,并且倒塌得很大。”(《马太福音》 7:24—27 )
日光之下无新事,人不敬畏神,不遵循律法就会带来各种灾难。香港的大火,不正是由于有人不遵行神的律法而造成的吗?香港大火就是对这段经文的极好验证。基督徒的使命是要带头做遵循律法的人,帮助这个社会成为遵守律法的文明社会,成为人人安全、有幸福感的社会。求圣灵帮助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