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普与查理的不同:为什么我同时也支持川普?
作者: 赵晓
在查理·柯克的追思会上,川普总统说:
“查理不憎恨他的对手,总是希望他们也变得更好。
但我讨厌我的对手,我不希望他们得到最好的结果。
这是我和查理不同的地方。
我知道查理会在天上为此生我的气。
但我希望艾莉卡能说服我,或许她真的能说服我。”
这段话一出,很多人感到惊讶:川普和查理,难道真的完全相反吗?

一、查理:生命见证的“以爱胜恨”
查理的选择是爱。
他不把不同意见者当作仇敌,而是当作需要唤醒的灵魂。他反对暴力,主张对话与自由,他用生命见证了“以爱胜恨、以善胜恶”的福音精神。
在信仰层面,我完全认同查理:成熟的基督徒要学会“恨罪,却爱罪人”。 这不是软弱,而是十字架的超越。
二、川普:政治家的责任
但川普说的话,也有他的现实背景。他不是牧师,而是总统。政治的逻辑和属灵的逻辑并不一样。
政府的职能,正如《圣经》所言,“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马书》13:4)。
作为国家领袖,他必须保护制度与秩序。在这样的角色里,他不能只讲“希望对手更好”,而必须直面邪恶势力,甚至以硬碰硬。
这并不意味着他背离信仰,而是进入到了另一个超越个体的维度:基督教保守主义的现实政治。

三、基督教保守主义:公义与慈爱的平衡
基督信仰不是只有慈爱,没有公义;也不是只有公义,没有慈爱。
十字架启示我们: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诗篇》 85:10)。
上帝的爱不是白左们理解的婆婆妈妈或者说“圣母婊”的爱,上帝的爱一分一秒也不会离开祂的圣洁与公义;同样,上帝的公义,一分一秒也不会脱离祂的慈爱与怜悯。
所以,一个成熟的基督徒生命中,总是效法十字架上的耶稣:既有爱又有公义,既有公义又有怜悯。
而基督徒作为群体,也会追求这种平衡的文明:
在制度上,他们追求公义,所以有宪政、法治,有“公民持枪权”,有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确保对个体自由的公义保障;
同时,他们也追求怜悯,所以有“陪审团”制度、甚至还有“总统大赦”……
在战争上,他们并不惧怕战争,但也不崇拜战争或者说好战;他们提出“正义战争理论”,既承认必要的对抗,也警惕自己在战争中被仇恨吞噬。
这就是基督教保守主义的智慧:以实力求和平,以爱胜恨、以善胜恶,与黑暗相争但不要被黑化。

中世纪神学家奥古斯丁就特别强调:
个人道德与公共正义要区分。作为个体,基督徒要遵行“爱仇敌”的呼召,在生命中操练饶恕与怜悯;
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可以放任罪恶。维护秩序、制止和惩罚犯罪,是政府和司法的合法职责,因为这是为了保护无辜、抑制邪恶,从而实现对社会整体的爱与公义。
换句话说,爱仇敌是个人的呼召,惩治作恶是政府的职分。两者并不矛盾,而是互相补充。
若个人放纵仇恨,就失去了基督徒的生命见证;若政府放任罪恶,就失去了公共正义的根基。
因此,成熟的基督徒会同时承认这两个维度:
一方面在个人生命中学习怜悯、饶恕与爱,另一方面在公共制度上支持秩序、公义与惩恶。
正是在这种张力中,十字架所启示的公义与慈爱才能在社会中得以真实彰显。
四、光与墙的互补
查理给我们看见了信仰生命的光,川普则承担了国家制度的墙。
光与墙,缺一不可。
如果只有查理式的爱,没有川普式的对抗,文明会被邪恶吞没;如果只有川普式的对抗,没有查理式的爱,文明也会在仇恨中沦陷。
美国历史的独特伟大,就在于既有查理这样的属灵见证人,也有川普这样的政治斗士。两者互补,共同守护基督教文明。

五、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的仁人志士们渴望跨越“文明三峡”,却面对艰巨的“心灵秩序”的挑战:一边是权力崇拜与阶级斗争的遗毒,一边是人性绝望与文化虚无的陷阱。
如果中国要走向真正的现代文明,就必须从基督信仰中学习、吸取精神资源:
在个人生命层面,要有查理式的“爱与尊重”;
在社会制度层面,要有川普式的“公义与守护”;
在文明整体上,要走十字架之路,让公义与慈爱相亲,让真理与和平相交。
说到底,不是基督需要中国,而是中国需要耶稣基督。
这是中国人几千年来,唯一能让我们走出爱恨轮回、治乱循环,进入文明新生、长治久安的道路!


